三男子酒足飯飽之後開房休息,在同伴與賣淫女完成交易之後,另外兩男子對女子進行強制猥褻。2020年6月2日,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認定兩男子犯強制猥褻罪,分別獲刑兩年和一年六個月。
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看到這一案件的二審判決書。
據法院查明,2018年12月20日晚,歐陽剛(化名)、寧強(化名)與羅雲強(化名)吃飯喝酒之後,一起入住深圳寶安的一家酒店。
次日凌晨1時許,羅雲強通過微信聯繫女子唐某前來賣淫,雙方商定300元的價格,且歐陽剛、寧強達成共識,在賣淫嫖娼期間,二人暫時離開房間。隨後,羅雲強和女子完成交易,羅雲強離開房間。
歐陽剛、寧強則進入房間與女子唐某交涉,因意見不合產生爭執。期間,歐陽剛、寧強不顧唐某反抗,分彆強行對唐某進行猥褻。
後來,唐某趁機逃出房間,歐陽剛、寧強緊追到走廊,不讓唐某離開。寧強撥打報警電話(電話內容大意為,有一不認識的女人進入房間不願離開)。唐某則利用電梯裏的電話報警求救(電話內容大意為,有三男子意圖對其輪姦,請求解救)。凌晨2時許,民警趕到現場,將歐陽剛、寧強抓獲。
法院認為,歐陽剛、寧強在同伴嫖娼後,意圖繼續嫖娼未果,進而強制猥褻唐某,構成強制猥褻罪,根據其犯罪情節以及認罪態度,判處歐陽剛有期徒刑二年,判處寧強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