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為什麼不易實行民主?不僅梁啟超,就是孫中山也一樣相信中國存在著「民智未開」和「人民程度未及格」的問題。孫中山所以強調要經過軍政、訓政、憲政這三步過程,才有可能實行民主憲政,正是他相信長期生活在專制制度下,文化程度低下,對權利義務缺少概念的大多數中國人,必須要經過一個教育、訓練和被引導的過程。回顧歷史,近百年來,不管在野時如何主張,一旦走上執政舞台,任誰都會強調這種必要性。這既奇怪,也不奇怪。

唯物史觀強調存在決定意識,相信有什麼樣的社會經濟條件、文化環境,就會有什麼樣的思想觀念、政治主張,乃至於也就會產生出什麼樣的政治家和什麼樣的政治制度。因此,有學者就特彆強調說:經濟發展是社會發展的前提,經濟基礎是最重要的。換言之,中國所以民主政治不能順利落地開花,根子是中國當時的經濟還處在小農經濟的水平上,不可能真正形成政治民主的社會需求。因為,從西方資本主義發展的歷史看問題,必須經濟先發達到相當程度,專制主義束縛經濟貿易自由的問題變得尖銳起來,經過一個思想啟蒙的過程,社會正義變成廣泛社會要求,然後才可能逐漸開始有所謂政治民主的制度建設發生。

但這樣的解釋未必完全合理。現實的情況是,世界上包括中國在內的許多所謂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水平,不僅早已超過自身100年前的發展水平,而且也遠遠超過了法國、美國1789 年創立共和民主制度時的發展水平,但它們中不少國家既沒有能產生一個思想啟蒙運動,也沒有成就一個政治民主的制度建設。

從歷史上看,無論共和,還是民主,也不純粹是資本主義生產發展的伴生物,它們從古代希臘、羅馬時起就有其雛形了。最早奠定西方民主政治基礎的英國大憲章形成於1215 年;歐洲最早的民主政治制度 英國的君主立憲制確立於1689年;日本形成君主立憲體制是在明治中期,它們那時國內的資本主義也都還沒有發展起來。

摩爾根早就發現,人類的民主政治形式在原始部落狀態就已經產生出來了,它和現代個人自由、權利平等之類的觀念沒有任何關係。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一書中很詳盡地描述了摩爾根在這方面的發現和研究,即古代氏族部落如何通過議事會,經過所有成年男女平等表決的方式,選舉或罷免酋長,以及決定部落中其他重大事務。一些鄰近的部落如何會出於避免過度爭奪或相殘而組成部落聯盟,由各個氏族的酋長和軍事領袖組成部落議事會,來決定宣戰、媾和以及其他共同事務。

無論是古雅典的直接民主制,還是古羅馬的代議民主制;無論是古羅馬共和國,還是中世紀的威尼斯共和國,其實多半也都是從部落民主的歷史傳統或經驗中沿習演進出來的政治管理方式。而所有這些共和或民主制的共同特點,就是強大的專制王權的缺位,各種不同力量之間存在著平衡和協調各自利害關係的需要與條件。包括1215 年世界上最早演生出來的作為英國後來立憲制基礎的英國大憲章,也是建立在這樣一種情況下,國王與貴族力量既相互對立,又相互需要,誰也不能消滅了誰,必須通過妥協的方式來達到相互制衡的目的。

歐洲式的力量均勢所以會對整個制度發生影響,也和它們那裏國王與貴族關係的歷史傳統有密切關係。歐洲(也包括日本)歷史上國王和貴族不是天子與屬臣的關係,國王沒有至高無上的地位,不少貴族都與國王沾親帶故,國王多半只是貴族中的領袖,國王的地位是靠貴族擁戴才形成和鞏固的。國王沒有全國性的軍事力量和由中央到地方的官僚、稅收及警察系統,各地的土地、租稅、農民,包括日常治安和戰時的武裝力量,基本上都掌握在各個貴族手裏。這是貴族與貴族之間,以及貴族與國王之間容易形成力量制衡關係,最終容易走向民主政治體制的一個很重要的條件。

由上可知,民主共和政治形成的要件首在分權,而分權的前提是要存在力量均勢和相互制衡的條件與需求。即使是法國通過激烈革命建立起來的共和民主政治,輾轉曲折最後所以能夠生長起來,也是因為它那裏形成了一個「第三等級」。它足以和君權、貴族勢力相抗衡,同時又不能完全吃掉對手,最終肯於與對手妥協。在這裏,「人民程度」及格與否,並不特別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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