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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眾志主席林朗彥涉襲政總保安 官拒接納事主證供審訊半日脫罪

政事

前眾志主席林朗彥涉襲政總保安 官拒接納事主證供審訊半日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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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眾志主席林朗彥涉襲政總保安 官拒接納事主證供審訊半日脫罪

2020年07月15日 14:30 最後更新:14:51

林朗彥否認一項普通襲擊罪。

已解散政黨香港眾志去年3月在政府總部示威,抗議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其間前主席林朗彥疑衝入東翼大堂,並在遭驅趕時襲擊一名男保安。林否認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僅花半日便審結,何俊堯裁判官拒接納事主證供,並裁定林朗彥脫罪。

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僅花半日便審結。資料圖片

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僅花半日便審結。資料圖片

被告林朗彥(25歲)於去年3月15日,在政府總部東翼地下公眾入口大堂內襲擊男子梁炳森。

梁炳森在庭上供稱,事發當日早上,他獲上司告知政總將有示威。當值期間他見到被告衝入大堂,似乎想越過他身後的閘機。他於是捉住被告的背囊阻止。未料被告撞向他,二人雙雙跌倒。當時他背部著地,遭被告壓住心口,右邊臀部被褲袋裡的電話壓到,感到痛楚。

事主梁炳森(左)及林朗彥(右)。

事主梁炳森(左)及林朗彥(右)。

案件裁定表證成立後,被告選擇不作供,案件僅半日便審結。何俊堯裁判官裁決時指出,事主的證供與現場閉路電視有很大分別。根據閉路電視,當時乃事主主動上前攔截被告,「睇唔到被告有撞向佢」。而二人跌倒時,更是事主趴在地上壓住被告。當時事主的臀部沒有著地,故沒有可能會被電話壓到。加上事主亦承認對事件細節的記憶模糊,故其證供令人不能放心依賴。

另外,由於閉路電視拍攝不到事發時的細節,例如被告及事主如何跌倒、事主為何會壓住被告等。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散庭後,林朗彥在庭外表示,是次脫罪很大原因在於保安的不誠實,他又籲政總保安或執法人員,不要為入罪而扭曲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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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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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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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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