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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加徵近108萬買家印花稅 市民挑戰《印花稅條例》屬違憲  

社會事

被加徵近108萬買家印花稅 市民挑戰《印花稅條例》屬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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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加徵近108萬買家印花稅 市民挑戰《印花稅條例》屬違憲  

2020年07月15日 15:28 最後更新:15:34

入稟要求法庭裁定《印花稅條例》第29CB條違憲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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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油麗邨的一名香港市民7年前代人購買物業,而印花稅署裁定她並非「代表自己行事」,故要求她支付近108萬元買家印花稅,她不滿此決定而在多年來一直提出上訴,並在上訴庭的指引下,昨入稟高等法院挑戰《印花稅條例》,質疑政府徵收買家印花稅,是不合比例地侵犯《基本法》 賦予香港市民取得私有財產權的權力,要求法庭宣布《印花稅條例》第29CB條違憲。

申請人為黃穎華(譯音,英文名:Wong Wing Wah),答辯人為印花稅署署長 。申請人在申請書中指出她在2013年代一名黃姓男子購買香港九龍觀塘道55A號二樓某單位,申請人簽訂信託契約並指出黃先生全權擁有該物業,黃先生亦獨自支付約718萬元的樓價,而申請人同意並支付約27萬元的從價印花稅。

《印花稅條例》第29CB條指明,如印花稅署署長信納,樓宇買家是代表自己行事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便無須徵收買家印花稅。但印花稅署署長認為申請人並非「代表自己行事」而是代別人購買物業,故經評定要求申請人支付近108萬元的買家印花稅。申請人指上述條例與《基本法》 第6及105條有關保護香港私有財產權的條文有衝突,亦與原本加徵「買家印花稅」的合法目的不成比例,故要求法庭裁定《印花稅條例》第29CB條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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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亂過馬路被罰款後司法覆核 要求裁定當局系統性失效

2023年12月20日 20:42 最後更新:12月21日 11:56

一名男子因亂過馬路被罰款2000元後,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當局系統性失效。

香港馬路如虎口,不少人亂過馬路。 資料圖片

香港馬路如虎口,不少人亂過馬路。 資料圖片

據報申請人被罰款後,因不滿行人路基建欠佳,在低收入社區亂過馬路執法過於嚴苛,立法機關未能訂立行人友善法例等,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亂過馬路罪行、未能訂立行人友善法例的立法會及系統性失效的相關政府機關違憲。

申請人的入稟狀指,因為衛生欠佳、行人路設計惡劣,每日數百萬市民在路口以外地方橫過馬路,長者亦因交通燈快速由綠轉紅而受影響,橫過馬路情況風行亦反映在部份貧窮地區,2000元罰款對低收入人士而言過份高昂,認為市民不應因為規劃道路出現問題、被迫橫過馬路而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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