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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管會提醒參選人簽聲明 提名有效與否取決於選舉主任

政事

選管會提醒參選人簽聲明 提名有效與否取決於選舉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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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管會提醒參選人簽聲明 提名有效與否取決於選舉主任

2020年07月16日 18:10 最後更新:19:09

選管會不參與審核個別人士的提名是否有效

立法會換屆選舉提名期將於周六開始。資料圖片

立法會換屆選舉提名期將於周六開始。資料圖片

立法會換屆選舉提名期將於周六開始,選管會提醒各候選人必須小心及妥善填寫提名表格,並簽署有關的聲明。發言人強調,簽署這項聲明是法律規定,而所有獲有效提名的候選人均有在提名表格上簽署該項聲明。

選管會提醒候選人簽署文件。資料圖片

選管會提醒候選人簽署文件。資料圖片

發言人指,自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擬備確認書予候選人簽署,並於隨後的各項選舉沿用,今年的立法會換屆選舉亦有此安排。確認書並非提名表格的一部分。不過,法庭就3宗關乎確認書的案件,判詞已述明選管會有權發出屬非強制性的確認書,候選人可以自願性質,在提交提名表格時一併遞交確認書,而選舉主任在決定候選人的提名是否有效時,亦有權考慮是否有遞交確認書。

候選人必須簽署提名表格上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區的聲明。資料圖片

候選人必須簽署提名表格上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區的聲明。資料圖片

與此同時,港區國安法已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相關條例規定候選人必須簽署提名表格上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區的聲明。發言人重申,參選人的提名是否有效,完全是由選舉主任按照法例的要求及相關程序作出決定。視乎每個個案的實際情況,選舉主任可尋求法律意見,在有需要時根據法例要求候選人提供額外資料。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選管會並無權,亦不參與審核個別人士的提名是否有效。選管會只會在收到獲有效提名的候選人名單後,作出選舉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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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管會下午見記者 公布區選電子選民登記冊系統故障事件中期報告

2024年01月26日 12:00 最後更新:01月27日 13:11

選舉管理委員會下午公布區議會選舉投票日電子選民登記冊系統故障事件的中期報告。

政府新聞處資料圖片

政府新聞處資料圖片

選管會主席陸啟康、調查事件的專責小組主席文本立、選管會委員石丹理教授,以及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選舉事務處和香港警務處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的代表,將出席記者會交代事件。

選管會主席陸啟康(中)等將會出席記者會交待事件。(資料圖片)

選管會主席陸啟康(中)等將會出席記者會交待事件。(資料圖片)

去年12月10日,區議會選舉投票日當晚,電子選民登記冊系統發生故障,無法如常運作,要轉用正式選民登記冊印刷本發出選票,投票時間因此延長1.5小時,至凌晨12時結束。行政長官李家超早前表示,選管會需於事件後的6星期內提交中期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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