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至今仍未甦醒,情況不樂觀
於本月18日虐待3歲大女兒的送貨員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資料圖片)
本月18日,送貨員涉嫌在深水埗住所內虐待其3歲大的女兒致其腦出血,女童至今仍未甦醒,送貨員被控虐兒罪,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他暫時毋需答辯,案件將在9月15日再訊,以待控方進行調查和索取醫療報告。辯方有保釋申請,惟被嚴舜儀主任裁判官拒絕,終被駁回。
37歲被告18日於石硤尾住所虐待女兒,致其腦出血。(Getty設計圖片)
裁判官嚴舜儀駁回被告的擔保申請。(資料圖片)
37歲被告劉佳坪,報稱任職送貨員,被控於本年7月18日在深水埗石硤尾街住所故意虐待或忽略35個月大的女童 X。據悉女童現時情況不樂觀,有腦出血現象,至今仍未甦醒。被告於事發當日曾致電同居女友,向她表示「個女有事」,對方報警揭發事件。
被告候訊期間須還押監房看管。(Getty設計圖片)
嚴官拒絕被告的擔保申請,並把案件押後至9月15日再訊,以待控方調查,包括檢視閉路電視影像、向女童的母親和鄰居調查,以及索取女童的醫療報告。被告候訊期間須還押監房看管。
法庭記者:王尚哲
九龍城一名4歲女童懷疑被襲擊,昏迷送院,正在深切治療部留醫。女童的38歲母親被控一項虐兒罪,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8日再訊,被告獲准以10萬元現金等條件保釋。
38歲被告報稱家庭主婦,被控於前日在沙浦道一個住宅單位,故意虐待或忽略女童。FB圖片
38歲被告報稱家庭主婦,被控於前日在沙浦道一個住宅單位,故意虐待或忽略女童。被告獲准以10萬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重返案發場所,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以及不得離港,需交出旅遊證件、居住於報稱地址,以及每星期到警署報到 3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