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撤銷控罪
上年11月11日警員接獲消息指近牛池灣街市對開行人天橋有大量示威者聚集,到達後在天橋上拘捕83歲持刀人士,今於觀塘裁判法院獲控方撤回一項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申請改以簽保守行為處理,裁判官下令被告自簽2000元,守行為24個月,另支付堂費1000元。
上年11月11日警員接獲消息指近牛池灣街市對開行人天橋有約200名示威者聚集,到達現場後有人大叫指天橋上有人持刀,警察調查發現被告余倫益右手持一把10吋長刀,並大叫「唔好再傷害我」,警誡下他指「係果班人打我先,所以我先攞把刀出嚟報仇」,又表示早前被人拳打,持刀目的是想與該名示威者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