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誘使12歲女童拍不雅照並勒索 天水圍16歲青年被捕

社會事

誘使12歲女童拍不雅照並勒索 天水圍16歲青年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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誘使12歲女童拍不雅照並勒索 天水圍16歲青年被捕

2020年07月23日 10:04 最後更新:10:05

兩人去年於「抖音」認識。

一名12歲女童上月25日報案,指早前經通訊軟件認識一名16歲少年,他曾要求女童發送她的不雅照片,並勒索金錢。警方調查後,昨日(22日)在天水圍區拘捕該少年,並在他的手機內發現不雅照片,他涉嫌「促使未滿十六歲的人以製作色情物品」、「勒索」及「管有兒童色情刊物」被捕,並被扣查。

天水圍16歲仔要求12歲女童拍不雅照並勒索被捕。資料圖片

天水圍16歲仔要求12歲女童拍不雅照並勒索被捕。資料圖片

據了解,兩人去年於「抖音」認識,其後透過WhatsApp、WeChat及QQ聯絡,女童亦曾向該少年發送不雅照片,最終被勒索不多於1000元。警方少年手機內發現除該女童的不雅照片外,亦有屬於他人的不雅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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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禁錮勒索大學男生後協助頂證 18歲男子判12個月感化令

2024年02月08日 15:18 最後更新:17:01

一名案發時只有15歲的男學生與另外8名青年禁錮一名大學男生,之後勒索對方女友及家人,現年18歲的被告在區域法院被判12個月感化令。

案中事主在2020年遭9名當時年僅13至24歲的青年禁錮在酒店房內,勒索他女友及父母5000元至600萬元不等,涉案青年早前均已認罪或被定罪判刑,分別判處感化令1年到監禁60個月不等,法官林偉權於區域法院對最後一名被告、案發時僅15歲的男學生作出判刑。法官認為,被告率先提出協助控方頂證他人,被捕後還押了12個月才獲保釋,報告亦顯示男學生已改過自新,判處他感化12個月。

被告吳任豐早前承認1項非法禁錮及1項勒索罪,法官指,案中主腦為同案被告葉文軒及楊子潁,吳任豐及黃希朗屬次級從犯,刑責相若,年僅15歲的吳任豐跟隨黃希朗行事,兩項控罪各以較低的36個月監禁作量刑起點。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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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表示,吳任豐率先提出協助控方頂證他人,可獲四成刑期折扣,兩罪刑期全數同期執行,實際囚禁14個月多便可獲釋。他被捕後還押了12個月才獲保釋,判刑前又還押了3星期,報告指被告已改過自新,沒有必要感化,但考慮到整體情況後,決定判處感化令,並勸喻被告他日回報社會及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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