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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涉雨傘戳便衣警襲警罪脫 官:受襲警說法牽強

政事

青年涉雨傘戳便衣警襲警罪脫 官:受襲警說法牽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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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涉雨傘戳便衣警襲警罪脫 官:受襲警說法牽強

2020年07月29日 16:38 最後更新:16:39

被告早前否認襲警罪。

網民於去年7月發起沙田遊行,其後新城市廣場爆發警民衝突,一名青年被指用雨傘戳中身穿便服的警署警長,他否認襲警罪受審,今於沙田法院裁決。李志豪裁判官表示受襲警長證供在主問及盤問階段有異,明白事件在千鈞一髮之際發生,惟在重要環節上不能出錯,形容其說法牽強,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兼獲訟費。被告自言早已作最壞打算,故聞判後心情平靜。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李官裁決時指,現場片段僅拍到被告與警長後期糾纏階段,故主要依賴警長證供,他主問時稱被告以傘插向他,繼而用手擋開,惟盤問下卻指被告擊中他,法庭明白整件事在千鈞一髮之際發生,但在關鍵情節上不能出錯,形容其說法牽強。李官雖不解,兩人為何會有身體接觸,但由於不能排除辯方說法,故裁定控方未能成功舉證。

被告蔡浩民。

被告蔡浩民。

22歲男被告蔡浩民被控一項襲警罪。控罪指,他於去年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署警長陳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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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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