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路
是專供行人行走的道路
也是行人出行的必經之道
一直以來
為了讓大家的出行更加便捷
執法蜀黍對各類違規佔道行為「零容忍」
近段時間
寶安區有處盲道被停放的私家車佔用
影響市民出行
實!在!太!霸!道
1
近日
執法支隊寶安大隊接到市民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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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寶安區
寶安市民
寶安區麗楓酒店到海雅繽紛城的路段盲道被停放的車輛佔用,盲人出行不便。
07月14日 下午
執法支隊寶安大隊執法蜀黍
來到寶民一路海雅繽紛城附近
對行人路上停放車輛佔用盲道進行勘查
經現場調查
寶民一路行人路盲道
確實被停放車輛佔用
▲圖:奧一網
寶安區周邊商家:「在人行盲道畫停車位是老問題了,我也不清楚是誰設置的。」
為了避免影響行人通行
防止日後再出現佔用盲道停車現象
執法支隊寶安大隊
聯合市交通運輸局寶安管理局
將停車位黃線剷除
並安裝隔離樁、車止石
酒店門口放置的
雪糕筒被要求撤離✔
商戶附近設置的
三角架已責令其拆除✔
看到這裏
你以為這就結束了?
沒過多久
執法蜀黍又接到市民反映
地點:寶安區
寶安市民:寶民路與寶農北巷北行交界酒店門前,剛整好的安全設施就被他人用越野車破壞,把行人路霸為自家的停車場。
07月22日 上午9時
執法支隊寶安大隊執法蜀黍
再次來到這裏
對車止石被破壞的行為進行調查
果不其然
執法蜀黍一來到這裏
就看到有兩輛私家車停放
幾天前設立的車止石也被人挪走
寶安區商戶楊某:「這些車止石是我挪走的,7月21日晚上10點左右,為了停車方便,我移動了這三塊車止石位置,把這兩輛車停到這裏。」
處理結果
執法蜀黍認為,當事人實施了破壞道路附屬設施的違法行為,依據《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第六款規定,依法開具《違法行為通知書》,並要求當事人將車止石恢復原位。
行人路
被「私自承包」的現象
還有下面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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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6月23日15時30分
執法支隊鹽田大隊執法蜀黍
在鹽田區洪安二街巡查時
發現某房地產新樓盤旁
有人佔用行人路設置崗亭
經勘驗
崗亭佔用行人路長1.5米,寬1.2米
面積1.8平方米
7月9日
施工單位佳**公司受託人洪某
前來鹽田大隊配合調查
鹽田區佳**公司洪某:「這個崗亭是我們按公司要求設置的,我們也知道佔用行人路設置崗亭是需要辦理佔道許可的,但以為辦理了非臨時機動車出入口工程佔道許可,就無需再辦理崗亭設置許可了。」
處理結果
根據調查情況,執法蜀黍認為佳**公司涉嫌存在未徵得道路主管部門同意,佔用城市道路崗亭的違法行為,根據《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執法蜀黍對佳**公司開具《違法行為通知書》,處5000元罰款。
這種「私自承包」行人路的行為
看似方便了自己
然鵝這種自私的行為
既影響行人出行
也會給交通埋下安全隱患
大家以後看到以上行為
記得撥打電話12328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