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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經紀背囊搜出索帶 辯方強調無非法意圖

政事

地產經紀背囊搜出索帶 辯方強調無非法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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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經紀背囊搜出索帶 辯方強調無非法意圖

2020年08月05日 12:46 最後更新:12:47

被告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

33歲地產經紀去年11月2日維園集會當日管有一包索帶,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辯方不爭議被告管有上述物品,但強調被告並無非法意圖,而索帶並非在場搜出,不是截查警員的關注點。

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資料圖片

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資料圖片

警員盧子賢供稱,事發當日傍晚6時許,他奉命到銅鑼灣波斯富街與羅素街一帶驅散非法集結的人士,並協助制服了一名在場叫囂的示威者。當時他見到被告陳俊傑身穿黑衫、以黑色面巾蒙著面,站在約4米外的記者群後,遂喝令他「而家係非法集結現場,麻煩除低面巾」。惟被告未有理會並轉身離開,盧遂馬上截停他調查。

當日警方在銅鑼灣及灣仔拘捕多人。資料圖片

當日警方在銅鑼灣及灣仔拘捕多人。資料圖片

由於盧懷疑被告干犯非法集結,故他專注於搜查相關物品,如頭盔、手套、防毒面具等,但留意不到涉案索帶。他指出「佢(被告)喺上址出現,有呢啲物品,嗰個時間、嗰個場合,我相信係有機會攞嚟參與非法集會」,故以非法集結及違反禁蒙面法的罪名拘捕他。另一警員梅竣惟在警署替被告進行一級搜身,才在他的背囊搜出涉案索帶。

盧警員接受辯方盤問時,被問及現場有否示威者用索帶來束縛他人、傷害他人或侵入私人地方,盧均表示「無留意」。辯方在中段陳詞中續指,涉案索帶長約6呎,屬於細索帶,可以用來束電線,用作非法用途非唯一合理推論。

案件今午續審。

賽馬會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風波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不當言論,遭紀律研訊會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她去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出局長錯誤裁定其行為不當,革職決定過分干預其言論自由,要求推翻革職決定。申請人一方在高等法院陳詞指,涉案帖文遠遠未達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局方詮釋無法成立,革職懲罰更不相稱。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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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譚玉芬的代表律師引用法國思想家伏爾泰名言「我不贊同你的觀點,但我會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指出申請人在無關教育工作的私人帳戶發表個人想法,帖文不公開,帳戶也沒有加入任何學生為朋友,與KOL意見領袖情況不同,申請人所表達之想法關乎公益,若此屬行為不當而革職,恐怕會造成寒蟬效應。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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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認為,言論自由非常重要,可讓人民釋放民憤,以免轉化成暴力,言論自由亦屬基本人權需要保障,只可在有必要時設限,而且限制不應超出必要範圍,政府有責任證明設限之必要,然而紀律研訊會在申請人提出司法覆核後,向法庭存檔誓詞時才披露革職理據。

申請人的帖文旨在嘲諷及宣洩,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高,涉案帖文遠遠未達門檻,紀律研訊會的詮釋無法成立,過分干預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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