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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裸照勒索男網友 男保安被判囚兩年半

社會事

用裸照勒索男網友 男保安被判囚兩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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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裸照勒索男網友 男保安被判囚兩年半

2020年08月05日 14:19 最後更新:14:21

官斥被告行為不齒反社會。

24歲男保安員與29歲男網友發展網上情緣後,疑因不滿對方「另結新歡」,於是要脅要公開對方性器官的照片及個人資料,事主一度向被告支付3000元解決,惟男保安得寸進尺,多次再向他勒索,最終事主報警。案件早前經審訊後,男保安被裁定勒索罪罪成,法官今於區域法院批評,被告利用事主易受威嚇的性格及事主對其信任,行為極之不要得,又指被告行為反社會,為社會所不齒,終判囚兩年半。

被告馬焌穎(小圖)在區域法院判刑。

被告馬焌穎(小圖)在區域法院判刑。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案發時陷入人生迷惘階段,在迷糊下與人發展同性關係,但連自己也不清楚自己的性取向,但現時已明白自己問題所在,加上歷時近一年的案件,使被告承受極大心理壓力,希望法庭輕判。

被告馬焌穎被控於18年2月25至27日期間,以恫嚇方式要求X交出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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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禁錮勒索大學男生後協助頂證 18歲男子判12個月感化令

2024年02月08日 15:18 最後更新:17:01

一名案發時只有15歲的男學生與另外8名青年禁錮一名大學男生,之後勒索對方女友及家人,現年18歲的被告在區域法院被判12個月感化令。

案中事主在2020年遭9名當時年僅13至24歲的青年禁錮在酒店房內,勒索他女友及父母5000元至600萬元不等,涉案青年早前均已認罪或被定罪判刑,分別判處感化令1年到監禁60個月不等,法官林偉權於區域法院對最後一名被告、案發時僅15歲的男學生作出判刑。法官認為,被告率先提出協助控方頂證他人,被捕後還押了12個月才獲保釋,報告亦顯示男學生已改過自新,判處他感化12個月。

被告吳任豐早前承認1項非法禁錮及1項勒索罪,法官指,案中主腦為同案被告葉文軒及楊子潁,吳任豐及黃希朗屬次級從犯,刑責相若,年僅15歲的吳任豐跟隨黃希朗行事,兩項控罪各以較低的36個月監禁作量刑起點。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法官表示,吳任豐率先提出協助控方頂證他人,可獲四成刑期折扣,兩罪刑期全數同期執行,實際囚禁14個月多便可獲釋。他被捕後還押了12個月才獲保釋,判刑前又還押了3星期,報告指被告已改過自新,沒有必要感化,但考慮到整體情況後,決定判處感化令,並勸喻被告他日回報社會及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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