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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職員涉非禮女乘客因原審犯錯上訴得直

社會事

港鐵職員涉非禮女乘客因原審犯錯上訴得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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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職員涉非禮女乘客因原審犯錯上訴得直

2020年08月05日 14:29 最後更新:14:31

被告獲撤銷定罪並擱置判刑。

休班港鐵月台助理涉嫌於本年6月在港鐵車廂非禮一名女乘客,早前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猥褻侵犯罪成,被判監21天。他早前就定罪提出上訴,潘敏琦法官今頒布判詞,直斥裁判官當時因女事主與查案警員的證供有出入,而不接納查案警員的證供,仿如剔除絆腳石,故認為裁判官處理證供時不曾充分考慮上述證供,定罪不穩妥,下令上訴得直,撤銷定罪並擱置判刑。

被告早前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猥褻侵犯罪成。資料圖片

被告早前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猥褻侵犯罪成。資料圖片

31歲上訴人劉韋辛被控於6月19日在港鐵鰂魚涌站往油塘站的列車非禮女子X。女事主X作供時指出劉曾用手指「揸」其右邊屁股,但查案警員卻指X當時兩次投訴被「摸」,從沒有形容自己被「揸」。裁判官在沒有證據證明查案警員記憶失準的情況下,指查案警員在案發現場只是初步詢問,只是憑記憶紀錄在口供,故認為查案警員的紀錄不可靠,不給予任何比重。

油塘站。資料圖片

油塘站。資料圖片

潘敏琦法官在判詞中指出,裁判官主動從查案警員的證供中找到讓她拒絕接納其證供的「彈藥」,剔除她認為是絆腳石的證供,做法有商榷的餘地。潘官指假如裁判官小心考慮女事主與查案警員的證供分歧,或能動搖女事主的證供,或令人有女事主在不同時段修改證供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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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歲男網紅涉強姦非禮最少6人潛逃落馬洲落網 59歲母同被捕料有更多受害人

2024年04月20日 21:05 最後更新:23:41

一名29歲本地男子涉嫌與多宗性罪行案件有關,被警方拘捕,他的59歲母親亦被捕。

警方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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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高度重視近日社交媒體等平台上有報道指,該名男子懷疑以欺詐或脅迫手段,誘使多名本地年輕女子進行性行為。至今有6名本地女子報案,警方相信實際受害人數會更多。

警方星期四晚接觸到案中受害人,數小時後,在落馬洲管制站截獲嫌疑人,相信他因東窗事發畏罪潛逃,企圖離開香港。

警方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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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男子涉嫌在2017年至今年在自置住所和租住單位,迫使本地女子進行性行為和猥褻行為,過程中有人可能偷拍或強迫拍攝,報案的6名女子年齡介乎18至25歲,案發時年齡17至24歲,暫時未有未成年少女。

警方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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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電視節目報道,本港一名KOL懷疑性侵多名少女,報道接獲多名女受害人求助,指一名曾犯非禮案的紋身男子,在出獄後改名化身寵物KOL,他涉誘騙女子至家中懷疑性侵,更疑曾偷拍。

警方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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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男子晚上被黑布蒙頭,鎖上手扣,押上警方私家車,離開灣仔警署接受進一步調查。警方指,該男子涉嫌「強姦」、「以威脅或恐嚇手段促使非法性行為」、「窺淫」及「非禮」被捕,稍後被落案起訴,下星期一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調查亦顯示,他的母親與其中一宗案件有關,涉嫌「盜竊」,在19日被捕。

警方呼籲本案其他受害人,致電24小時熱線電話5966 7815,又強調所有報案資料保密,會盡力徹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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