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愛人間。
台灣新北市一名21歲警員8月2日凌晨駕駛電單車執勤期間,遭一名無牌駕駛電單車的17歲少年撞倒,頭部著地重創當場昏迷,送院搶救無效,判斷為腦死亡。家屬隨後決定忍痛拔喉,並捐出其器官,料惠及10個家庭。
駐守新北市樹林分局的21歲警員楊庭豪,8月2日凌晨收到支援請求,聯同另外兩名警員以電單車前往三多地區處理打架糾紛,期間一直開啟警笛及警示燈,未料行經大安路及俊英街口時,被無牌駕駛的17歲張姓少年從側面撞上,他連人帶車被撞倒,拖行數米後倒地不起,當場昏迷。
他被送往亞東醫院搶救,送院時被驗出腦出血、下顎骨粉碎性骨折及左肩鎖骨骨折,急救後情況稍有好轉,於深切治療部留醫,但其後被判斷為腦幹死亡。家屬不忍他受苦,遂忍痛拔喉,並簽署同意書將其器官捐出。
楊庭豪留醫期間,涉事張姓少年曾攜母到醫院,在病房外向楊庭豪媽媽下跪磕頭道歉,不斷說「楊媽媽對不起」,請求原諒。亦有多名官員到訪探望,其中新北市市長侯友宜坦言:「身為新北市長,沒有照顧好他們的孩子,我感到非常抱歉。」
楊母表示,楊庭豪是家中獨子,為人富有正義感,從小立志要做警員,「兒子很認真做事,可是卻被撞,真的很冤枉。」她又指捐贈器官可幫助更多人,相信這也是兒子的心願。
楊庭豪獲安排於8月4日進行器官捐贈手術,心臟、肺部、肝臟、腎臟、胰臟及眼角膜等8個器官預料能惠及10個家庭。他由護士推往手術室時,一眾分局警員都在走廊兩旁致意,大喊「庭豪兄弟謝謝你的大愛」,楊母亦禁不住落淚,哽咽說: 「你是媽咪的驕傲,你很勇敢,媽咪愛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