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早前針對本港司法覆核案持續增加時,指出:涉及經濟、社會及政治的問題,應透過政治程序解決,而非交由法院處理;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亦一再重申,法庭的角色並非協助市民解決政治、社會或經濟問題,他特別指出司法覆核可維護公眾利益,但司法覆核所關乎的只是受爭議事項合法與否的問題,而非某項政治、經濟或社會論點的是非曲直。

另外,早前梁國雄提出的剪布司法覆核案,高等法院、上訴庭、終審法院皆駁回其司法覆核,判詞均強調法庭無意干預立法會運作。

郭卓堅及他背後的攬炒派經常以司法覆核狙擊政府的正常運。日前,他又以司法覆核挑戰押後立法會選舉的決定。

郭卓堅以司法覆核阻撓政府引用緊急法押後立法會選舉一年,顯然是將防疫問題政治化,將本應由政府處理的複雜公共政策問題交由法庭處理。這違反了上面的說明及判詞。因此,法庭應讓政治、社會問題交由政府依法解決,法庭不應被攬炒派濫用司法覆核所制。

在防疫形勢下,依國際慣例,特區政府押後選舉一年,中央第一時間表示理解和支持,並宣布將就立法會「真空期」的問題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意味着押後選舉的決定具有堅實法律基礎,經得起任何法律挑戰。另外,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去年11月發表談話指出,香港法院沒有所謂違憲審查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具有不可爭議的法律效力,有人針對即將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的事項提出司法覆核,本港法院不應受理。

可見,若本港法院批出郭卓堅的司法覆核許可,於情於理於法皆不合,嚴重違背必須遵循的憲制秩序,中央必定出手糾正。

楊倩文 律師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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