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17歲巴籍生旺角堵路 准自簽守行為2年撤控

政事

17歲巴籍生旺角堵路 准自簽守行為2年撤控
政事

政事

17歲巴籍生旺角堵路 准自簽守行為2年撤控

2020年08月06日 12:12 最後更新:12:14

被告守行為期間不可涉及暴力及刑事損壞行為。

去年12月8日晚旺角有示威者集結,有人投擲汽油彈及設置路障,警員巡邏見狀上前追截,後拘捕一名巴基斯坦籍學生,指他在馬路放置垃圾以阻塞交通,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案件今於西九龍法院再訊。被告今獲准自簽1000元,守行為2年了事,期間不可涉及暴力及刑事損壞行為,要保持公眾秩序良好。

案件今於西九龍法院再訊。資料圖片

案件今於西九龍法院再訊。資料圖片

17歲學生沙文迪被控於去年12月8日,在旺角亞皆老街與染布房街交界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導致陳列的垃圾,對上述公眾地方的車輛造成阻礙。

網民在去年12月8日發起大遊行。 資料圖片

網民在去年12月8日發起大遊行。 資料圖片

案情透露,案發日有示威活動,有示威者投擲汽油彈及在馬路口設路障。晚上11時35分警員在洗衣街及快富街交界,見到被告在內的示威者後往旺角道方向逃去,警員追截後拘捕被告,在其身上搜出黑口罩及手套。警誡下被告承認在路上投擲垃圾以阻塞交通。

往下看更多文章

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