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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學生鎚仔襲警罪成 判1年感化

政事

15歲學生鎚仔襲警罪成 判1年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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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學生鎚仔襲警罪成 判1年感化

2020年08月07日 11:52 最後更新:11:53

法官寄語被告將來把握機會貢獻社會。

一名15 歲學生否認去年10月,以鎚仔襲擊在屯門新墟執勤的飛虎隊員,他否認指控受審後被裁定一項襲警罪成。屯門法院裁判官葉啓亮判刑指,雖然案情嚴重而且被告至今也沒有悔意,但同意感化官所指本案有「砸界」的情況(Borderline Case ),故接納建議判處他1年感化。葉官強調案中「每一個人都已經畀晒機會你(被告)」,大部分在被告無悔意情況下,法庭是不會頒下感化令的,又寄語他將來把握機會貢獻社會。

屯門法院裁判官葉啓亮判刑指,大部分在被告無悔意情況下,法庭是不會頒下感化令的。 資料圖片

屯門法院裁判官葉啓亮判刑指,大部分在被告無悔意情況下,法庭是不會頒下感化令的。 資料圖片

葉官判刑時指,案情顯示現已年滿16歲的被告,以一把32厘米的鎚仔襲擊警員,案情嚴重。葉官亦引述報告指,被告至今即使被裁定罪成後,仍否認指控和沒有悔意。被告至今仍堅持自己回家途中才參與示威活動,葉官不接納說法,反駁他當時身上被搜出有大量護目鏡,過濾器等裝備。儘管他至今仍堅持自己無辜,但感化官接納本案情況「砸界」(Borderline Ca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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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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