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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梓聰等否認非法集結 政府化驗師結果指有人接觸站長

政事

何梓聰等否認非法集結 政府化驗師結果指有人接觸站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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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梓聰等否認非法集結 政府化驗師結果指有人接觸站長

2020年08月07日 15:11 最後更新:15:12

兩男否認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

去年9月初寶琳站有示威者包圍休班調景嶺調長,要求對方交代8月31日調景嶺站封站事宜,期間有所推撞,2男及後被捕。他們否認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案件今在觀塘法院續審。政府化驗師負責化驗2被告及站長的衣物、背包紡織纖維,以核實兩者是否曾有接觸,化驗後結論為雙方有接觸。但化驗師不排除辯方所指,有人接觸到站長背包,再轉移背包的纖維到被告身上,惟此可能性較低。

案件今在觀塘法院續審。資料圖片

案件今在觀塘法院續審。資料圖片

兩被告為22歲何梓聰及23歲鍾展鴻,兩人被控於去年9月4日在港鐵寶琳站內,聯同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

政府化驗師鍾偉華以專家證人身份作供,辯方爭議其專家資格,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聽取證供後接受鍾的專家身份。他供稱,在何梓聰的短褲及鍾展鴻的T裇中,找到與站長背囊的吻合的紡織纖維。結論顯示站長的背囊,可能曾與兩被告的短褲及T裇有所接觸,只因背囊的纖維轉移到被告衣服上。

被告鍾展鴻(前)和被告何梓聰(後)。 資料圖片

被告鍾展鴻(前)和被告何梓聰(後)。 資料圖片

辯方則提到,站長的背囊找不到被告的衣物纖維,是否代表兩者並無接觸,鍾表示有此可能,但他亦澄清「negative founding就唔等於無接觸」。而對於被告衣服有站長背囊的纖維,辯方問及是否可能由第三者轉移到被告衣物上,鍾解釋此情況稱為「第2轉移」,亦有可能發生,但一般情況下較少考慮此因素。

案件下午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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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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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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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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