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運鵬。(中評社 黃筱筠攝)
中評社台北8月7日電台灣人在大陸社區擔任主任助理遭「內政部」裁罰,民眾不服提告,台北高等法院判決勝訴,「內政部」將上訴,陸委會也支持上訴。有律師背景的中國國民黨「立委」李貴敏今天受訪表示,她個人對於「內政部」或行政單位限制人民工作權,不是很贊成,看到司法機關能夠按照「憲法」保障人民工作權表示肯定。
根曾雅琦等27名台灣人在大陸擔任社區主任助理,去年遭「內政部」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各裁罰新台幣10萬元。曾等人不服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憲法」保障人民職業選擇權,如僅因認同九二共識就裁罰,形同懲罰個人政治立場,有「違憲」之虞,判曾女等人勝訴。
李貴敏表示,人民工作權受到「憲法」保障,工作權力都應受到保護,她個人對於「內政部」裁罰或是行政單位限制人民工作權,都不是很贊成。
民進黨「立委」鄭運鵬則不認同法院判決,「內政部」跟陸委會對台灣民眾到中國擔任類似里幹事,與司法機關見解不同。「一定是「內政部」與陸委會比司法單位要了解」,去其他政府任職敏感工作,甚至涉及兩岸關係,在有法律授權下的確需要釐清。要證明不是公職,無涉及國家利益,「法院判決要扛起政治責任」。
鄭運鵬也說,我們之前要修「國安」五法,就是包括限制「共諜」,以前連內亂外患罪都無法訂定,「現在法院自己見解開了巧門,可以去中國擔任公職,我想民眾無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