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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多次違屋宇署清拆令 被判緩刑18月及罰款一萬元

社會事

業主多次違屋宇署清拆令 被判緩刑18月及罰款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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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多次違屋宇署清拆令 被判緩刑18月及罰款一萬元

2020年08月09日 12:52 最後更新:12:53

業主於6月23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定罪。

一名業主由於沒有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發出的清拆令,清拆一幢位於上水莆上村4層高及每層樓面面積約48平方米的僭建村屋,上月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入獄兩個月,緩刑18個月,以及罰款一萬元。

一名業主多次違清拆令,被判緩刑18個月監禁及罰款一萬元。資料圖片

一名業主多次違清拆令,被判緩刑18個月監禁及罰款一萬元。資料圖片

屋宇署共先後提出3次檢控,並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定罪及被判罰款共約5萬元。然而該名業主仍堅持不履行命令,屋宇署遂再次提出檢控。該名業主於6月23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定罪,法庭認為案情嚴重,考慮被告的背景報告後,於上月28日作出有關裁決。

屋宇署發言人指,僭建物可影響樓宇結構及消防安全,導致嚴重後果。業主在物業進行建築工程之前,應先諮詢專業人士的意見。根據《建築物條例》第40(1BA)條的規定,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根據第24(1)條送達予他的命令,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一年,以及可就該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二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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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9千幢樓宇未遵消防安全指示 議員倡當局協助業主統一招標

2024年04月12日 14:27 最後更新:14:48

有區議員及立法會議員均建議,政府在特定地區協助業主統一招標,委託承建商為幾幢大廈提升消防安全,期望可降低工程成本。

根據屋宇署數據,全港未遵從消防安全指示的樓宇有9578幢,油尖旺區最多,佔總數兩成達1843幢,其次是深水埗區及中西區,分別有千幢樓宇未遵從指示。有區議員及立法會議員均建議,政府在特定地區協助業主統一招標,委託承建商為幾幢大廈提升消防安全,期望可降低工程成本。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油尖旺區議員葉傲冬表示,不少業主進行提升消防安全工程時,面對「招標難、招標貴」問題,建議政府協助可在特定地區統一招標,由承建商協助兩至三幢大廈進行工程,期望可壓低工程成本,費用會由業主負責,但政府在前期提供協助,處理文書程序。

葉傲冬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葉傲冬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立法會議員梁文廣亦表示,不少舊樓處理提升消防工程,面對不少困難,例如因大廈結構或空間問題,難以興建水缸。他建議政府先疏理全港9千多幢樓宇未遵從消防安全指示的原因,再對症下藥,訂出處理優次,如發現刻意拖延,應作刑事調查。他又同意,同一街道的樓宇可就改善工程統一招標,達致規模經濟,避免出現天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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