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在京召開,中央政治局常委、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栗戰書主持。
這一情況,並不常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一般每兩個月舉行一次,通常都是在雙月的下旬。
6次會議
今年以來,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已經舉行了6次會議:
2月24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
4月26日至4月29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
5月1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
6月1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
6月28日至6月3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
8月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
當然,每次會議都有重要內容。
比如,第十六次會議通過了關於推遲召開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的決定。
第十七次會議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召開時間的決定。根據決定,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於2020年5月22日在北京召開。
再比如,第二十次會議表決通過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政知君注意到,正在舉行的第二十一次會議也有不少內容都特別重要,包括聽取了關於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草案修改情況的彙報;關於動物防疫法修訂草案修改情況的彙報;關於著作權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情況的彙報等。
同時,其中也有議題與香港有關:
受國務院委託,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作了國務院關於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就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運作作出決定的議案的說明。
這是夏寶龍履新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後,首次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報告。
今年2月13日,在新冠肺炎疫情蔓延至港澳、香港受反修例風波衝擊的背景下,全國政協副主席夏寶龍兼任港澳辦主任,這也是時隔十年,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再次由副國級兼任。
林鄭月娥此前呈送報告
夏寶龍所作的報告,十分重要。
7月28日,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曾向中央人民政府呈送了《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押後事宜的報告》。
7月29日,國務院向林鄭月娥發出公函,表明中央人民政府對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有關決定的支持。
同一天,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十九次委員長會議舉行。會議決定,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8月8日至11日在北京舉行。
據新華社披露,林鄭月娥向中央政府呈送的相關報告,報告了:
因應近期香港新冠肺炎疫情嚴重影響選舉的緊急情況,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將原定於2020年9月6日舉行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推遲一年。
同時請求中央人民政府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就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推遲情況下立法機關空缺問題作出相關安排。
昨天(8月8日),受國務院委託,夏寶龍作了國務院關於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運作作出決定的議案的說明。
繼續運作
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除第一屆任期為兩年外,每屆任期四年。
可能有讀者會問,這個問題,為什麼要中央出手?
7月29日,香港事務權威學者劉兆佳曾對環球時報-環球網記者說,特區政府有相應法律安排可作出延後選舉的決定,但對於這一決定產生的一系列問題,諸如立法會權力「真空」當如何安排、相關安排的法律基礎和依據是否強而有力、是否會受到司法挑戰等,在當下特區政治和社會已不穩定的大背景下,中央有必要出手或作出解釋,以賦予該決定更強大的法律依據,確保特區政府正常施政。
報道中還提到,立法會選舉延期消息早前經港媒透出後,一度引起國外及港內民主派激烈爭議。美國與澳大利亞外長周二在華盛頓會談後發表聲明,重申支持香港可在今年 9月6日舉行一次自由、公正、可信的立法會選舉。
8月8日,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田飛龍接受了中新社記者採訪。
他說,從相關議案可以看出,決定中有關安排是由第六屆立法會繼續運作,來承擔選舉延期期間立法會的憲制責任。
對於部分反對派人士及外部勢力對香港立法會選舉延後的無端指責,田飛龍認為:
有關指責缺乏事實依據,迴避疫情防控的實際需要,罔顧基本法延期選舉相應安排的法制基礎,完全從個人或團體的政治私利出發,偏離香港公共利益和特區穩定性的要求。對於其中惡意的扭曲和攻擊,要予以堅決反對和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