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被捕事件引起國際關注。
黎智英早上被帶離住所。
警方今日到壹傳媒大樓搜查,並拘捕黎智英及其兩名兒子,以及多名壹傳媒高層,引起國際關注,各地傳媒紛紛報道事件,包括美國、英國、法國、日本以至中東。
黎智英早上被帶離住所。
英國廣播公司把黎智英新聞放於網站頭條,《衛報》亦將其放於當眼位置。有英媒指黎智英是香港「最突出」的民主派人士。美國方面,《華盛頓郵報》、《紐約時報》、彭博社等亦有報道。
黎智英早上被帶離住所。
黎智英早上被帶離住所。
另外,有美國參議員亦在Twitter轉發消息,包括共和黨佛州參議員Rick Scott及密蘇里州參議員Josh Hawley,他們批評這次拘捕行動是政府打壓言論自由。
黎智英等7名民主派人士,被控參與民陣2019年非法集結罪成一案,終審法院批准七被告上訴,處理《公安條例》在考慮言論和集會自由下的相稱性的法律問題,6月24日審訊。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案件由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及林文瀚審理。上訴庭早前已為民主派一方批出上訴許可證明書,終審法院認同議題具有重大廣泛的重要性,因此亦批出上訴許可。
7名被告為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及李柱銘,原本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被判緩刑兩年或監禁8至18個月不等。其後上訴得直,獲撤銷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定罪,4人改判監禁5至12個月。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律政司早前申請上訴,要求回復被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的定罪,但終審法院判詞指,律政司的理據不充分,引用的案例只是基於特定案情,不能一概而論視作為「組織」的定義。被告案發時在預定遊行隊頭拉橫額及叫口號,證據不足以推論各人組織遊行,駁回律政司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