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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採訪被拒 警:僅容無阻行動及威脅安全傳媒

政事

港台採訪被拒 警:僅容無阻行動及威脅安全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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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採訪被拒 警:僅容無阻行動及威脅安全傳媒

2020年08月10日 13:17 最後更新:13:34

經過協調港台記者及攝影師獲准進入採訪區內採訪

大批警員搜查壹傳媒總部。

大批警員搜查壹傳媒總部。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其兒子,以及多名高層涉違國安法被捕,大批警員今早到壹傳媒大樓搜查,各大本地及海外傳媒紛紛到場報道,其中港台被警方拒絕進入採訪區。

警方封鎖壹傳媒大樓調查,港台等被拒絕進入採訪區。

警方封鎖壹傳媒大樓調查,港台等被拒絕進入採訪區。

今早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向傳媒簡介案件時,港台被拒絕進入採訪區。警察公共關係科指,由於現場並不寬敞,只能容納少部分傳媒,故揀選一些「本地、規模較大」、過往沒阻礙警方行動及對警方帶來威脅的傳媒入內,港台、《立場新聞》、《香港獨立媒體》及多家網媒被拒絕。

大批警員搜查壹傳媒總部

大批警員搜查壹傳媒總部

港台表示,攝影記者當時得知李桂華將會就搜查行動見傳媒,要求由壹傳媒集團總部的後門前往前門的採訪區,警方表示安排中,直至見傳媒的環節完結仍未獲安排。其後經過協調,港台記者及攝影師獲准進入採訪區內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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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集會黎智英等七人參與非法集結終極上訴 終審庭6.24審理

2024年03月05日 14:52 最後更新:15:42

黎智英等7名民主派人士,被控參與民陣2019年非法集結罪成一案,終審法院批准七被告上訴,處理《公安條例》在考慮言論和集會自由下的相稱性的法律問題,6月24日審訊。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案件由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及林文瀚審理。上訴庭早前已為民主派一方批出上訴許可證明書,終審法院認同議題具有重大廣泛的重要性,因此亦批出上訴許可。

7名被告為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及李柱銘,原本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被判緩刑兩年或監禁8至18個月不等。其後上訴得直,獲撤銷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定罪,4人改判監禁5至12個月。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律政司早前申請上訴,要求回復被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的定罪,但終審法院判詞指,律政司的理據不充分,引用的案例只是基於特定案情,不能一概而論視作為「組織」的定義。被告案發時在預定遊行隊頭拉橫額及叫口號,證據不足以推論各人組織遊行,駁回律政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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