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否認襲警罪。
去年10月1日六區遊行期間,42歲運輸工人盧家業涉嫌於旺角警署外腳踢警務人員梁偉嘉右腳小腿,案件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被告否認襲警罪。
案件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資料圖片
事主梁偉嘉於主問時供稱,案發時約下午1時半,原本在報案室候命,及後接獲通知同袍在署外遇襲,一眾警員跑出支援期間,事主報稱在太子站B1出口外被被告腳踢右腳小腿外側。事發後事主曾反覆質問被告「做乜踢我呀?」被告回覆指「我路過咋。」及「唔小心啫。」
被告盧家業。
辯方則質疑被告被捕後的口供不可呈堂,指出被告錄取口供前未接受警誡,亦曾被數名警員踢下樓梯,用警棍毆打背部逾分鐘,又威嚇指送被告到新屋嶺。事主本身患有腦癇症,被捕後連續兩日未能服食藥物,更被警員拒絕送院要求,因此質疑證供不應呈堂。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