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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傳媒工會關注警搜壹傳媒 斥踐踏新聞自由

政事

8傳媒工會關注警搜壹傳媒 斥踐踏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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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傳媒工會關注警搜壹傳媒 斥踐踏新聞自由

2020年08月10日 15:55 最後更新:15:59

多個傳媒機構及團體對警方行動感震驚

大批警員到壹傳媒大樓搜查。

大批警員到壹傳媒大樓搜查。

警方今晨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人,先後到其寓所及壹傳媒大樓蒐證,記協、攝記協會等多個傳媒機構及團體對此表示震驚,聯署發聲明要求警方盡快交代大規模搜查傳媒機構的目的以及法律理據。

警方搜查壹傳媒大樓。

警方搜查壹傳媒大樓。

聲明提到逾百名警務人員今早到壹傳媒大樓搜查,更設立封鎖線,期間警員亦搜查記者座位內的個人物品,行動侵犯記者私隱以及漠視搜查新聞材料的機制。

大批警員到壹傳媒大樓搜查。

大批警員到壹傳媒大樓搜查。

聲明指,傳媒作為第四權,肩負報道社會真相、揭露濫權和不公義等的責任,保護消息來源對傳媒十分重要,警方肆意搜查新聞材料,將引起寒蟬效應,令知情人士不敢向傳媒揭露黑幕,削弱傳媒的監察功用。警方搜查傳媒機構必須有凌駕性的公眾利益需要,要求警方盡快交代是次大規模搜查之目的及法律理據,否則應立即停止搜查。

大批警員到壹傳媒大樓搜查。

大批警員到壹傳媒大樓搜查。

此外,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簡介案件期間,部份媒體一度被警方拒絕進入採訪區,警方指要揀選一些本地、規模較大、過往警方行動中沒對警方帶來阻礙和威脅的傳媒入內,聲明表示對此強烈不滿,做法與篩選傳媒無異,嚴重踐踏新聞自由。

聯署包括香港記者協會、香港攝影記者協會、獨立評論人協會、大專新聞教育工作者聯席、眾新聞工會、明報職工協會、壹傳媒工會、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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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集會黎智英等七人參與非法集結終極上訴 終審庭6.24審理

2024年03月05日 14:52 最後更新:15:42

黎智英等7名民主派人士,被控參與民陣2019年非法集結罪成一案,終審法院批准七被告上訴,處理《公安條例》在考慮言論和集會自由下的相稱性的法律問題,6月24日審訊。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案件由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及林文瀚審理。上訴庭早前已為民主派一方批出上訴許可證明書,終審法院認同議題具有重大廣泛的重要性,因此亦批出上訴許可。

7名被告為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及李柱銘,原本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被判緩刑兩年或監禁8至18個月不等。其後上訴得直,獲撤銷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定罪,4人改判監禁5至12個月。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律政司早前申請上訴,要求回復被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的定罪,但終審法院判詞指,律政司的理據不充分,引用的案例只是基於特定案情,不能一概而論視作為「組織」的定義。被告案發時在預定遊行隊頭拉橫額及叫口號,證據不足以推論各人組織遊行,駁回律政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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