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涉報道人物和財務資料等
警方昨日派出大量警員進入壹傳媒總部搜查。
警方昨日派出大量警員進入壹傳媒總部搜查,《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指,警方蒐證期間封鎖兩樓港聞部、財經組、動新聞編輯部門、政治組和總編房間等,做法不合理,認為已有新聞材料被帶走,正整理有關清單,並與律師研究下一步行動,包括司法覆核和就新聞材料被取走申請禁制令。
警方昨日派出大量警員進入壹傳媒總部搜查。
羅偉光出席電台節目時指,相信警方帶走的新聞材料包括蘋果基金資料,涉及報道人物和財務資料等。羅偉光表示,警方搜查時他要求待律師到場,了解手令內容才開始蒐證,但未獲理會,有警員進入編採部範圍翻查資料,認為警方的做法濫權,指警方不應接觸同層樓的其他物品。
黎智英等7名民主派人士,被控參與民陣2019年非法集結罪成一案,終審法院批准七被告上訴,處理《公安條例》在考慮言論和集會自由下的相稱性的法律問題,6月24日審訊。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案件由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及林文瀚審理。上訴庭早前已為民主派一方批出上訴許可證明書,終審法院認同議題具有重大廣泛的重要性,因此亦批出上訴許可。
7名被告為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及李柱銘,原本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被判緩刑兩年或監禁8至18個月不等。其後上訴得直,獲撤銷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定罪,4人改判監禁5至12個月。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律政司早前申請上訴,要求回復被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的定罪,但終審法院判詞指,律政司的理據不充分,引用的案例只是基於特定案情,不能一概而論視作為「組織」的定義。被告案發時在預定遊行隊頭拉橫額及叫口號,證據不足以推論各人組織遊行,駁回律政司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