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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旺角騷亂再有男子被起訴暴動罪

政事

16年旺角騷亂再有男子被起訴暴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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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旺角騷亂再有男子被起訴暴動罪

2020年08月11日 12:40 最後更新:12:41

案件押後至8月31日再訊。

2016年農曆新年旺角發生騷亂,事隔逾4年今再有一男被落案起訴暴動罪,案件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被告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8月31日,以待相關文件轉介案件至區域法院處理。被告續獲准保釋外出。

案件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 資料圖片

案件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 資料圖片

28歲被告陳俊樂報稱無業,暴動罪指他於2016年2月9日在九龍豉油街連同譚百熙及其他人參與暴動。被告現獲准以5000元擔保外出,期間不可離港、要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住於報稱地址。

被告陳俊樂。

被告陳俊樂。

翻查資料,譚百熙一案另外尚兩名被告陳舜堯及王國斌,3人被控參與暴動罪,另指他們涉嫌燒毀橫額、損壞指示牌和行人路,被控縱火及刑事損壞等罪。案件已轉往區域法院,原訂4月開審,惟受疫情影響至今仍未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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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2019年7.1衝撃立法會 王宗堯等4人被裁定暴動罪成

2024年02月01日 11:20 最後更新:11:41

藝人王宗堯涉嫌於2019年7月1日衝擊立法會,經審訊後,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李志豪2月1日裁定王宗堯暴動罪成。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藝人王宗堯等6人涉嫌於2019年7月1日衝擊立法會大樓後闖入會議廳,早前所有人否認暴動等罪。經審訊後,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李志豪2月1日裁定其中4人,包括王宗堯等,暴動罪成,餘下2人則裁定暴動脫罪。

4名裁定罪成的被告,分別是王宗堯、何俊諺、吳志勇及林錦均。獲裁定脫罪的是黃家豪及馬啟聰,不過兩人與何俊諺,均被裁定進入會議廳罪成;林錦均則另被裁定刑事損壞罪成。

藝人王宗堯2月1日被裁定暴動罪成。(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藝人王宗堯2月1日被裁定暴動罪成。(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6名被告,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7月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及其附近,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王宗堯及吳志勇,早前已承認一項「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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