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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健興質疑警方試行新措施 稱不應分傳媒是否「合作」否則等於無標準

政事

楊健興質疑警方試行新措施 稱不應分傳媒是否「合作」否則等於無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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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健興質疑警方試行新措施 稱不應分傳媒是否「合作」否則等於無標準

2020年08月11日 13:26 最後更新:14:31

他指,政府對待傳媒應該公平、公正、平等

警方昨日限制部分傳媒採訪黎智英案。

警方昨日限制部分傳媒採訪黎智英案。

壹傳媒黎智英及多名高層涉嫌違反國安法被捕,大批警員昨日到將軍澳總部大樓搜查,期間只容許部份傳媒進入封鎖區採訪。記協主席楊健興在一個電台節目中表示,政府對待傳媒應該公平、公正、平等,不應該區分哪些媒體是否「合作」,否則會變成無標準。

楊健興昨日壹傳媒現場了解情況。資料圖片

楊健興昨日壹傳媒現場了解情況。資料圖片

警方表示由於場地有限,只容許部份過往無阻礙警方行動的傳媒入內採訪,楊健興批評等同指控阻差辦公,性質嚴重,對媒體相當不公平。他不明白為何有個別部門可以作出一些安排,質疑警方試行新措施的目的,指如果其他政府部門亦制定採訪名單,情況會好混亂。他表示事先不知道警方的安排,形容令人不敢相信,至今未有任何傳媒機構贊成警方做法。

警方昨日限制部分傳媒採訪黎智英案。

警方昨日限制部分傳媒採訪黎智英案。

警方昨日在壹傳媒大樓大規模搜查,並翻動編輯部物品,楊健興說,有理由懷疑警方並無依足法庭手令要求,不會接觸新聞材料,又指任何重視新聞自由的政府,都不會隨意搜查傳媒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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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集會黎智英等七人參與非法集結終極上訴 終審庭6.24審理

2024年03月05日 14:52 最後更新:15:42

黎智英等7名民主派人士,被控參與民陣2019年非法集結罪成一案,終審法院批准七被告上訴,處理《公安條例》在考慮言論和集會自由下的相稱性的法律問題,6月24日審訊。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案件由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及林文瀚審理。上訴庭早前已為民主派一方批出上訴許可證明書,終審法院認同議題具有重大廣泛的重要性,因此亦批出上訴許可。

7名被告為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及李柱銘,原本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被判緩刑兩年或監禁8至18個月不等。其後上訴得直,獲撤銷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定罪,4人改判監禁5至12個月。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律政司早前申請上訴,要求回復被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的定罪,但終審法院判詞指,律政司的理據不充分,引用的案例只是基於特定案情,不能一概而論視作為「組織」的定義。被告案發時在預定遊行隊頭拉橫額及叫口號,證據不足以推論各人組織遊行,駁回律政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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