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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10歲女童未遂殺人滅口 13歲男童免刑責判賠128萬

兩岸

性侵10歲女童未遂殺人滅口 13歲男童免刑責判賠12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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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10歲女童未遂殺人滅口 13歲男童免刑責判賠128萬

2020年08月12日 00:35 最後更新:00:38

被告犯案時未滿14歲,當地公安機關批准收容教養3年。

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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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大連去年發生一起轟動的殘忍命案,一名13歲少年誘騙一名10歲女童到自己家,想要性侵女童,最終強姦未遂,殘忍的捅了女童7刀,致其死亡,隨後又將其拋屍在距離家很近的馬路邊的叢林。本案近來判決出爐,因為被告當時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須對死者家屬賠禮道歉,合計人民幣128多萬元,判決結果引發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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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男童性侵10歲女童未遂,殘忍捅殺對方棄屍叢林。

13歲男童性侵10歲女童未遂,殘忍捅殺對方棄屍叢林。

據女童家長表示,女童死後男孩家連個道歉都沒有,也沒有半句慰問的話,女童家長的想法是先打民事,後續再打刑事,一定要為孩子討回公道。死者王姓父親表示,案發當日下午3時,蔡男還來到家裡詢問女兒下落,得知對方去上繪畫課便離開,「下午4時30分我們到處找琪琪時,他又過來問我找到沒」,對方後來還常在班級群組中發文關心案情,沒想到就是兇手讓他震驚,「太會偽裝了,我們殺人也會害怕吧,他一點表情都沒有」。

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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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由於犯案時未滿14歲,依據當地刑法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所以公安機關去年10月24日批准對蔡男收容教養3年。判決結果引發爭議後,死者家屬1月3日到沙河口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本案8月10日判決結果出爐,判處蔡男父母需對死者家屬公開賠禮道歉,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賠償原告合計人民幣128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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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廟住持竟是「逃亡23年殺人犯」還已成家 浙江警連跨3省抓捕歸案

2024年04月21日 14:20 最後更新:15:46

內地一逃犯在逃亡期間冒用他人身分躲在寺廟內當住持,在外育有一兒一女,逃亡23年後近日終被浙江溫州警方抓獲。

收到線索立即前往排查

據報導,今年3月底,鹿城警方收到一條線索,2001年發生在市區一賓館裡的一起命案的逃犯李姓男子,可能出現在廣東揭陽一帶。專案組中的3名警察立刻驅車1000多公里前往廣東揭陽。

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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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警察在當地逐一排查線索,最終將目標鎖定在一間寺廟中的住持。不過,警方抵達寺廟後,對照鎖定的目標嫌疑人,發現該住持的長相與李姓男子判若兩人。

奇怪住持身份成疑 在外竟育有兒女

經調查發現,該住持對外自稱姓劉,是寺廟的負責人。為了能進一步確認該和尚的身分,警方一邊對寺廟進行秘密排查走訪詢問,一邊對該和尚的生活軌跡、關係行為進行再研判。經過分析,警方掌握到該住持在外的「妻子」,並發現兩人育有一兒一女。

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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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持夢中被捕 承認自己是殺人犯

警方在各種線索證據之下,決定到住持一家居住的租屋處進行逮捕。李姓男子在睡夢中被警方逮捕,並當場承認,自己就是2001年在溫州、寧波以殘忍方式接連殺害2人的殺人犯。

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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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後輾轉逃亡多地 冒用他人身份當主持

李姓男子坦言,案發後他逃竄至四川、湖南一帶,其間撿到一張名為劉某的身分證,於是便冒用了劉某的身分在一佛學院學習。 2008年,他輾轉逃至廣東揭陽,以劉某的身分在當地一處寺廟內生活至今,並當上住持。為了瞞天過海,他在寺廟周遭加裝監視器,以躲避警方,在外也都會靠化妝易容。

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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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指出,警方橫跨三省歷經9小時押解李姓男子回溫州,溫州、寧波兩起23年命案積案成功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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