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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公署首發聲明 堅決支持港警對黎智英等人的拘捕行動

政事

國安公署首發聲明 堅決支持港警對黎智英等人的拘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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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公署首發聲明 堅決支持港警對黎智英等人的拘捕行動

2020年08月12日 12:13 最後更新:12:33

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堅決支持香港警方依法履職

黎智英被捕。

黎智英被捕。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集團高層等10人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及串謀詐騙在周一被捕。黎智英被扣留調查兩日後,至凌晨(12日)約12時完成保釋手續,離開旺角警署。駐港國家安全公署發言人表示,堅決支持香港警方對黎智英等人實施的拘捕行動。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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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指出,任何人觸犯《香港國安法》和香港法律都必須受到法律的制裁,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堅決支持香港警方依法履職,堅決依法打擊任何危害國家安全行為。

警方周一早上派員到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位於何文田嘉道理道的大宅調查,警方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中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名,將黎智英拘捕,他亦另涉及串謀欺詐及煽動罪。其兩名兒子及多名壹傳媒高層同被捕。

駐港國安公署。(新華社圖片)

駐港國安公署。(新華社圖片)

被捕人士還包括多名壹傳媒高層,行政總裁張劍虹、集團營運總裁及財務總裁周達權、壹傳媒動畫總經理吳達光、壹傳媒行政總監黃偉強。而黎智英助手、身處海外的Mark Simon則被通緝。

另外,前眾志成員周庭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中危害國家罪行被捕。民間組織「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前學民思潮成員李宗澤,分別涉嫌洗黑錢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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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集會黎智英等七人參與非法集結終極上訴 終審庭6.24審理

2024年03月05日 14:52 最後更新:15:42

黎智英等7名民主派人士,被控參與民陣2019年非法集結罪成一案,終審法院批准七被告上訴,處理《公安條例》在考慮言論和集會自由下的相稱性的法律問題,6月24日審訊。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案件由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及林文瀚審理。上訴庭早前已為民主派一方批出上訴許可證明書,終審法院認同議題具有重大廣泛的重要性,因此亦批出上訴許可。

7名被告為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及李柱銘,原本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被判緩刑兩年或監禁8至18個月不等。其後上訴得直,獲撤銷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定罪,4人改判監禁5至12個月。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律政司早前申請上訴,要求回復被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的定罪,但終審法院判詞指,律政司的理據不充分,引用的案例只是基於特定案情,不能一概而論視作為「組織」的定義。被告案發時在預定遊行隊頭拉橫額及叫口號,證據不足以推論各人組織遊行,駁回律政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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