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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銀行經理騙客開戶前要先買保險 涉呃佣金被起訴

社會事

前銀行經理騙客開戶前要先買保險 涉呃佣金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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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銀行經理騙客開戶前要先買保險 涉呃佣金被起訴

2020年08月12日 15:14 最後更新:15:15

據報銀行就該保單向被告發放佣金共逾6500元。

廉政公署今日落案起訴一名銀行前經理,控告他涉嫌欺騙一名顧客在開立銀行戶口前先購買一份保單,並向該銀行訛稱該顧客是由另一名經理轉介。被告准保釋,將於星期五(14日)在粉嶺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將於星期五(14日)在粉嶺裁判法院答辯。資料圖片

被告將於星期五(14日)在粉嶺裁判法院答辯。資料圖片

吳釗民,34歲,大新銀行有限公司(大新銀行)前財務策劃經理,被控兩項罪名,即一項欺詐,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及一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

其中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或約於2019年1月19日向一名顧客偽稱,購買該保險公司的保單,是於大新銀行開立公司戶口的先決條件,並意圖詐騙而誘使該顧客購買該保單,導致他獲得利益或該顧客蒙受不利。大新銀行據報就該保單向被告發放佣金共逾6500元。

餘下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或約於同日,在上述保單的申請書上偽稱,一名客戶經理是該申請書的推薦職員,明知意圖用以誤導大新銀行。假如該客戶經理沒有辭職,大新銀行會就其「推薦」該顧客批出佣金逾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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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女教師收學費後沒上門補習 判社會服務令及賠償

2023年10月26日 14:35 最後更新:15:30

涉案女教師早前被裁定欺詐罪成,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賠償1575元。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一名小學女教師兼職私人補習,收取家長4堂學費共2100元後,但只上了一堂課便報稱確診新冠肺炎,之後失去聯絡,涉案女教師早前被裁定欺詐罪成,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賠償1575元。

辯方今求情時引述社服令報告,指感化官認為被告已知錯,願意接受輔導及以無償工作去補償對社會造成的傷害。裁判官何慧嫻判刑時表示,考慮到40歲被告李凱儀無案底,一直過着有規律的生活及有穩定工作,加上涉案金額不大,所以判處社會服務令及頒令賠償。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案情透露,遇騙事主前年在網上社交平台認識被告,後來聘請被告為兩名女兒補習,被告去年1月要求事主預繳學費,但上一堂課後報稱確診新冠肺炎而未能授課,事主多次相約被告上門補習不果,去年3月被告的電話號碼停用,事主無法聯絡被告,於是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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