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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銀行經理騙客開戶前要先買保險 涉呃佣金被起訴

社會事

前銀行經理騙客開戶前要先買保險 涉呃佣金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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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銀行經理騙客開戶前要先買保險 涉呃佣金被起訴

2020年08月12日 15:14 最後更新:15:15

據報銀行就該保單向被告發放佣金共逾6500元。

廉政公署今日落案起訴一名銀行前經理,控告他涉嫌欺騙一名顧客在開立銀行戶口前先購買一份保單,並向該銀行訛稱該顧客是由另一名經理轉介。被告准保釋,將於星期五(14日)在粉嶺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將於星期五(14日)在粉嶺裁判法院答辯。資料圖片

被告將於星期五(14日)在粉嶺裁判法院答辯。資料圖片

吳釗民,34歲,大新銀行有限公司(大新銀行)前財務策劃經理,被控兩項罪名,即一項欺詐,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及一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

其中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或約於2019年1月19日向一名顧客偽稱,購買該保險公司的保單,是於大新銀行開立公司戶口的先決條件,並意圖詐騙而誘使該顧客購買該保單,導致他獲得利益或該顧客蒙受不利。大新銀行據報就該保單向被告發放佣金共逾6500元。

餘下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或約於同日,在上述保單的申請書上偽稱,一名客戶經理是該申請書的推薦職員,明知意圖用以誤導大新銀行。假如該客戶經理沒有辭職,大新銀行會就其「推薦」該顧客批出佣金逾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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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隱瞞欠債詐騙警察儲蓄互助社14萬貸款 判200小時社服令

2024年04月03日 18:00 最後更新:18:18

一名47歲警員因詐騙警察儲蓄互助社超過14萬元貸款,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溫紹明判刑表示,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各項求情因素,包括已向儲蓄互助社歸還款項,判處被告履行社會服務令。

法官溫紹明。 資料圖片

法官溫紹明。 資料圖片

​廉署早前落案起訴警員林俊杰,指他於2021年2月和10月兩度向儲蓄互助社訛稱沒有向銀行或財務機構貸款,詐騙互助社批出兩筆貸款共超過14萬元,他早前承認兩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

西九龍法院。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西九龍法院。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廉署是在接獲警方轉介後展開貪污調查,發現被告申請該兩筆貸款時,尚欠1間銀行及3間財務機構最少共約125萬元貸款仍未償還。若互助社知悉貸款申請表資料虛假或不完整,便不會向被告批出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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