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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警國安處人員均為港人 料暫不會送返內地

政事

黎智英:警國安處人員均為港人 料暫不會送返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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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警國安處人員均為港人 料暫不會送返內地

2020年08月13日 10:43 最後更新:10:44

黎智英指,被捕後大部分時間都在等候和辦理手續。

黎智英日前被捕。資料圖片

黎智英日前被捕。資料圖片

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及串謀欺詐被捕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獲准保釋後,今早在網上以英言做直播時透露,被捕期間見到警方國安處的人員均為港人;他又認為,現階段他或其他涉案人員不會被送返內地。

黎智英獲准保釋後,今早在網上做直播時透露,被捕期間見到警方國安處的人員均為港人。資料圖片

黎智英獲准保釋後,今早在網上做直播時透露,被捕期間見到警方國安處的人員均為港人。資料圖片

黎智英在網上做直播與網民討論社會形勢,《南華早報》前總編輯Mark Clifford,及傳統基金會艾里森外交政策中心資深研究員岡薩雷斯(Mike Gonzalez)應邀作嘉賓。

黎智英日前被捕。資料圖片

黎智英日前被捕。資料圖片

黎智英在直播時還透露,被捕後大部分時間都在等候和辦理手續,只是因為指紋等機器出現問題,他需轉到不同的警署。

黎智英指,在手鐐下沒有感到屈辱。資料圖片

黎智英指,在手鐐下沒有感到屈辱。資料圖片

黎智英及後以廣東話回應提問時表示,他現年73歲,在港也逾60年,知道自己正在做對的事,在手鐐下沒有感到屈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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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集會黎智英等七人參與非法集結終極上訴 終審庭6.24審理

2024年03月05日 14:52 最後更新:15:42

黎智英等7名民主派人士,被控參與民陣2019年非法集結罪成一案,終審法院批准七被告上訴,處理《公安條例》在考慮言論和集會自由下的相稱性的法律問題,6月24日審訊。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案件由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及林文瀚審理。上訴庭早前已為民主派一方批出上訴許可證明書,終審法院認同議題具有重大廣泛的重要性,因此亦批出上訴許可。

7名被告為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及李柱銘,原本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被判緩刑兩年或監禁8至18個月不等。其後上訴得直,獲撤銷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定罪,4人改判監禁5至12個月。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律政司早前申請上訴,要求回復被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的定罪,但終審法院判詞指,律政司的理據不充分,引用的案例只是基於特定案情,不能一概而論視作為「組織」的定義。被告案發時在預定遊行隊頭拉橫額及叫口號,證據不足以推論各人組織遊行,駁回律政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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