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佈
關於規範新建商品房銷售的通知
具體內容如下
各房地產開發企業:
近日,中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群眾信訪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發現2019年以來,大部分購房人在給付定金或首付後,以不了解中山市購房政策、不符合購房資格、銷售人員未告知樓盤情況為由,要求退房退款等多種投訴。為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減少糾紛,我局擬定了《中山市購買新建商品房注意事項》(掃描文末二維碼查看),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房地產開發企業可登錄以下平台自行下載列印相關資料:中山市房地產交易和資金監管平台:http://113.106.13.237:81/Account/Login;
中山市新建商品住房資格審查系統:http://spzfzgsb.zsjs.gov.cn:8093/Default.aspx。
二、房地產開發企業須在樓盤銷售現場顯眼位置將本通知予以公示。
三、房地產開發企業須按照《中山市購買新建商品房注意事項》內容如實向購房人公示樓盤及房屋相關情況。
四、購房人購買商品房(含住宅及非住宅)首次繳納款項(含定金)前,房地產開發企業須將《中山市購買新建商品房注意事項》提供給購房者閱知並簽名確認。
五、從9月1日起,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遞交購房資格審查時,須將購房人簽定的《中山市購買新建商品房注意事項》一同提交至交易部門。如銷售的商品房屬於非住宅,房地產開發企業須在網簽時將已簽名確認的《中山市購買新建商品房注意事項》一併上傳至交易系統。如未按本通知要求執行,將作退件處理。
六、本通知自發佈之日起執行。
中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8月10日
(聯繫人:趙偉雄,聯繫電話:8830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