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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興邨女子遭「胸襲」 23歲男子被捕

社會事

葵興邨女子遭「胸襲」 23歲男子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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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興邨女子遭「胸襲」 23歲男子被捕

2020年08月14日 13:22 最後更新:13:27

男子涉摸胸非禮被捕

葵涌葵興邨街市垃圾收集站對開,昨日下午一名女子遭一名男子摸胸非禮,警方事後拘捕一名23歲男子,涉嫌非禮。

葵青警區調查(1)總督察楊蓉交代案情。

葵青警區調查(1)總督察楊蓉交代案情。

葵青警區調查(1)總督察楊蓉交代案情指,案發在昨日(8日)下午3點10分,地點是葵涌葵興邨街市垃圾收集站對開。案發時女事主途經上址,涉案男子突出衝出,從後摸她的胸部一下,之後逃去,女事主報警。案件交由葵涌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2隊跟進。

葵涌葵興邨發生非禮案。資料圖片

葵涌葵興邨發生非禮案。資料圖片

總督察楊蓉指,人員接報後即翻查附近閉路電視,根據裝束外形,鎖定一名男子,並於附迎搜索,當日下午5時許,拘捕該名男子,他姓周,23歲,身高約1.7米,瘦身材,案發時戴黑眼鏡,藍口罩,從事電腦維修工作。

警方指,會調查涉案男子有沒有跟蹤女事,亦會調查疑犯精神狀況等,初步相信涉案男子當時剛巧經過犯案。

警方呼籲女士若有以上遭遇未報警或目睹事件經過,可聯絡警方:36612961。

警方重申對該類案件是零容忍,強調有能力致力偵破案件,重申非禮屬嚴重案年,一經定罪可判監禁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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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治療員非禮兩女客人後求撤控 判囚9個月

2024年04月12日 18:20 最後更新:19:00

運動治療員涉在復康治療中心先後非禮兩名女客人,事後傳訊息要求女事主撤控,被告早前被裁定2項非禮及1項妨礙司法公正罪罪成,現於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9個月。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暫委裁判官高麗盈判刑時表示,31歲被告用手觸碰女事主私處約五下,女事主離去前再打其臀部一下,當時並無其他人在處所,案情有一定嚴重性,又曾拍打另一名事主臀部一下,被告以運動治療員犯案,違反誠信。

至於妨礙司法公正罪,裁判官斥責被告挑戰法治社會,考慮到只涉及一則訊息,無涉及暴力,最後目的亦不成功,但由於針對非禮控罪,有一定嚴重性,決定判囚9個月。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案發於2022年11月10日至11日間,被告在皇后大道中香港珠寶大廈7樓「盛健痛症復康治療中心」,分別猥褻侵犯X和Y及作出妨害司法公正的行為,包括將事主內褲拉至臀部下方並進行按摩,期間手背掃到女方陰部約5次,聲稱是「全面放鬆」,又傳訊息要求女事主撤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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