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化官不建議被告履行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去年10月27日網民發起集會,一名20歲裝修散工在尖沙嘴被搜出錘、鉗及噴漆等物品,早前承認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原訂今於九龍城法院判刑,惟感化官不建議被告履行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雖辯方解釋是溝通出現問題,惟嚴舜儀主任裁判官對被告是否持真誠悔意「極之保留」,下令將他還柙至9月4日,進一步索取多份報告始量刑。

案件原訂今於九龍城法院判刑。 資料圖片

案件原訂今於九龍城法院判刑。 資料圖片

辯方形容報告正面,但感化官不建議判被告社會服務令或感化令是源於溝通問題,因被告已知錯,故感化官認為他不需要接受相關輔導,惟實際上被告是願意接受上述刑罰。嚴官閱畢報告內容後持相反意見,認為被告「口頭上話知錯,但實際上對於完成社會服務令或感化令不感興趣、無時間做」,故對於被告是否具真誠悔意「極之保留」,遂下令索取感化、社服令、更生中心、勞教所、教導所及青少年罪犯專案評估委員會報告後判。

被告鄭俊禧被控於去年10月27日在九龍尖沙嘴梳士巴利道香港太空館外,保管一把錘、2個鉗及一罐黑色噴漆,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以摧毀或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