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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拒批荃灣中槍男生申請 署方認為警方使用的武力合理

政事

法援拒批荃灣中槍男生申請 署方認為警方使用的武力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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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拒批荃灣中槍男生申請 署方認為警方使用的武力合理

2020年08月14日 21:50 最後更新:21:53

據了解,男生將就此向高等法院作出上訴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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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於去年10月1日在多區發起遊行,荃灣公立何傳耀紀念中學的一名姓曾的中五男生,在荃灣遭警員開真槍射中左胸,他事後被控暴動、縱火和襲警共5罪。前香港眾志成員黃之鋒今日在facebook發文,稱曾男早前入稟人身傷害索償,並收到法援署來信拒絕申請,信中署方稱「本署認為警方於相關時間向你所使用的武力是合理的」。

法援署發信拒絕曾男申請。 黃之鋒FB圖片

法援署發信拒絕曾男申請。 黃之鋒FB圖片

法援署於信中提到,曾男未能證明有合理理由提出訴訟,署方考慮了所有證據後,認為「警方於相關時間向你所使用的武力是合理的」,故拒絕其法援申請。黃之鋒表示,據了解,曾男將就此向高等法院作出上訴,目前仍未知上訴排期的日期。

一名中五男生在去10.1於荃灣遭警員開真槍射中左胸。 資料圖片

一名中五男生在去10.1於荃灣遭警員開真槍射中左胸。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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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指出,法援署的近月不斷收緊審批準則,為人詬病,認為政治審查越加明顯。他續指,本來是次入稟索償的重點,就是爭論警方武力是否合理,如今法援署竟擔當判官角色,未審訊、未開庭、未盤問,已直接代法庭裁定「警方使用武力合理」。

法援署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在審查時會考慮案件背景、現有證據及適用於案件的法律原則,以決定應否批出法援。署方又指,如果申請個案涉及複雜法律問題,會向私人執業大律師徵詢獨立意見,被拒申請可向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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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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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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