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判辭直言不認為本案的「公眾利益」的因素,足以偏離一敗方而支付勝方訟費原則。
考評局取消今屆文憑試歷史科有關中日戰爭的試題,一名應屆男考生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宣布考評局違法並撤銷決定,考生早前被裁定敗訴,同時需支付雙方訟費。考生及後以「公眾利益」為由更改訟費命令,高等法院今頒下判辭駁回申請,直言不認為本案的「公眾利益」的因素,足以偏離一敗方而支付勝方訟費原則。
申請人為「中學生行動籌備平台」成員盧銘賢(音譯),建議答辯人為考評局,教育局以利害關係一方列席聆訊。
申請人當中提到指自己只是中學生,經濟能力有限,但對於申請人未有解釋為何可支付己方訟費,而他甚至沒有法援幫助,法庭質疑申請人有其他援助,故此不認為申請人未能支付其訟費,遂駁回其申請,維持原有訟費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