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先後出面介入兩宗私人檢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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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早前提出兩宗私人刑事檢控,控告於西灣河開槍案交通警,及涉於深水埗開車撞示威者的士司機2案,及後律政司出面介入私人檢控,律政司今在西九龍法院,正式申請撤銷2案檢控傳票,主任裁判官羅德泉照准。
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早前提出兩宗私人刑事檢控
但由於的士司機的代表律師何君堯有訟費申請,惟被告一方未有出席聆訊,法庭現決定押後至10月15日以讓三方商討訟費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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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11日交通警員在西灣河向22歲少年開槍的被控企圖射擊、發射槍彈罔顧他人安及處理槍械可能傷害或危害他人3罪。
司機鄭國泉在深水埗駕駛的士鏟上行人路,涉撞傷3名女子。
另一案則為去年10月6日,59歲司機鄭國泉在深水埗駕駛的士鏟上行人路,涉撞傷3名女子,其中23歲女子被撞斷腳,司機被控一項危險駕駛罪。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強烈譴責許智峯公然在網上發布帖文,在沒有相關人士同意下,披露香港特區法官、檢控官和執法人員的個人資料,並呼籲公眾向他提供有關人員進一步資料。
許智峯。資料圖片
公署強調許智峯相關行為可能構成私隱條例的「起底」罪行,予以強烈譴責。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起底」屬嚴重罪行,上載或轉載「起底」訊息都會干犯罪行。若公眾人士響應一些網上呼籲「起底」的行動,而在沒有當事人同意下披露他們的個人資料,也可構成「起底」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公署呼籲公眾人士切勿響應相關帖文,對所列出的人員進行「起底」,或提供其他人員的個人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