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林卓廷曾認出3名施襲者 質疑警方錄取口供做法矛盾

政事

林卓廷曾認出3名施襲者 質疑警方錄取口供做法矛盾
政事

政事

林卓廷曾認出3名施襲者 質疑警方錄取口供做法矛盾

2020年08月28日 16:08 最後更新:16:09

林卓廷希望其他人能站出來指控當日施襲的兇徒。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被控去年721事件中參與暴動,他今日(28日)聯同事件中的傷者召開記者會。林卓廷表示,事發後警方曾到立法會向他錄取口供,並在認人中認出3名施襲者。他質疑,警方若視他為嫌疑人,當初就不應為他錄取證人口供,反而應錄取警戒口供。

林卓廷聯同721事件中的傷者召開記者會。

林卓廷聯同721事件中的傷者召開記者會。

被問到會否擔心其他受害市民因害怕而不再提供當日的證據,林卓廷指相信市民不會被嚇倒,希望其他人能站出來指控當日施襲的兇徒。他又指,其家人一早已有心理準備他會被捕,所以太太當時亦冷靜地拿出手機拍片記錄情況。林卓廷重申,自己當日的行為在直播中一清二楚,現時指控他的證據是荒謬,認為公道自在人心。

林卓廷質疑警方錄取口供做法有矛盾。

林卓廷質疑警方錄取口供做法有矛盾。

721當日於雞地遇襲的廚師蘇先生批評,新界北總區刑事總部高級警司陳天柱指當晚兩個派別的人旗鼓相當,說法不合邏輯,亦擔憂自己會被捕。他表示,當晚被數十名白衣人圍毆,有傳媒翻查片段顯示,該批白衣人同樣有出現在元朗站,呼籲市民提供他受襲前後的相關影片,以「還他一個清白」。

往下看更多文章

涉披露受調查人士身分判監4個月 林卓廷上訴得直獲高院撤定罪

2024年02月08日 14:45 最後更新:15:28

高等法院裁定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上訴得直,撤銷早前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罪。林卓廷原本被判罪成及判監4個月,他上訴指,當時披露時任元朗警區助理指揮官游乃強因瀆職罪受查,而非條例訂明的防賄罪行,故不受條文所限,原審裁判官演繹條文嚴重錯誤。

44歲被告林卓廷被控於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21日及7月16日3次記者會上,向公眾披露721事件中,時任元朗警區助理指揮官游乃強被廉署調查,干犯《條例》第II部所訂罪行而進行,而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向公眾或部分公眾披露該受調查人的身分。

FB圖片

FB圖片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