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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水連儂牆外4男女懷疑獻花期間 遇6人襲擊受傷送院

政事

上水連儂牆外4男女懷疑獻花期間 遇6人襲擊受傷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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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水連儂牆外4男女懷疑獻花期間 遇6人襲擊受傷送院

2020年08月30日 16:49 最後更新:18:04

傷者年齡介乎30至56歲

上水北區大會堂附近一幅「連儂牆」外,昨晚發生傷人案,4名男女在獻花期間懷疑遇襲受傷,送院治理。

圖左為事發現場;圖右為其中一名傷者。「羅庭德 Jasper Law」fb圖片

圖左為事發現場;圖右為其中一名傷者。「羅庭德 Jasper Law」fb圖片

事發於昨晚10時21分,6人在龍運街2號附近,與案中其中一名事主爭執,其後6人懷疑以玻璃瓶等先後襲擊該名事主,及其餘兩男一女事主,6人施襲及後逃去,並著其他人不要尾隨。

警員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案件列作傷人及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由大埔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一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年齡介乎30至56歲的3男1女事主頭、手受傷,清醒被送往北區醫院治理。

據悉,事發時有數人在「連儂牆」獻花,期間有人上前「清場」,雙方因而爆發衝突。北區區議會主席羅庭德在社交網站facebook發文指,其中一位名傷者傷勢較重,轉送沙田威爾斯醫院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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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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