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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違國安法被捕 黎智英、周庭到警署報到續准保釋

政事

涉違國安法被捕 黎智英、周庭到警署報到續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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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違國安法被捕 黎智英、周庭到警署報到續准保釋

2020年09月01日 20:50 最後更新:21:00

黎智英一言不發逕自步入警署。

壹傳媒主席黎智英等10人,早前被國家安全處以涉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名拘捕後獲准保釋,今日中午12時50分,黎智英在2名律師及何俊仁陪同下到達旺角警署報到。

黎智英與何俊仁兩人一言不發步入旺角警署。

黎智英與何俊仁兩人一言不發步入旺角警署。

被捕的眾人早上起陸續到各區共9間警署報到,其中黎智英與何俊仁兩人甫抵達旺角警署,一言不發逕自步入警署。

周庭前往警署報到

周庭前往警署報到

至於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涉違《港區國安法》被捕獲准保釋後,下午3時亦首次到大埔警署報到。周庭早前在社交網facebook上表示,若被正式起訴,就可能要面對以年計的還押,希望能夠成功續保。

周庭離開警署。

周庭離開警署。

周庭離開警署。

周庭離開警署。

下午6時許,周庭在律師陪同下離開大埔警署。她表示警方要求她再錄口供,但事前未有通知,因此她要再通知律師到場。黎智英亦在約7時許獲准繼續保釋,離開旺角警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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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集會黎智英等七人參與非法集結終極上訴 終審庭6.24審理

2024年03月05日 14:52 最後更新:15:42

黎智英等7名民主派人士,被控參與民陣2019年非法集結罪成一案,終審法院批准七被告上訴,處理《公安條例》在考慮言論和集會自由下的相稱性的法律問題,6月24日審訊。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案件由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及林文瀚審理。上訴庭早前已為民主派一方批出上訴許可證明書,終審法院認同議題具有重大廣泛的重要性,因此亦批出上訴許可。

7名被告為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及李柱銘,原本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被判緩刑兩年或監禁8至18個月不等。其後上訴得直,獲撤銷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定罪,4人改判監禁5至12個月。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律政司早前申請上訴,要求回復被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的定罪,但終審法院判詞指,律政司的理據不充分,引用的案例只是基於特定案情,不能一概而論視作為「組織」的定義。被告案發時在預定遊行隊頭拉橫額及叫口號,證據不足以推論各人組織遊行,駁回律政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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