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籲被告接受輔導改過自身。

17歲學生去年響應「黎明行動」並在獅子山隧道公路堵路,亦被搜出士巴拿。學生早前承認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及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今在沙田法院被判12個月感化。裁判官認同感化官報告,指被告是「一時諗唔通」,因為愛香港才做出不智行為,籲被告接受輔導改過自身。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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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紹明署理主任裁判官認為被告有悔意,沒有預謀犯案,案件亦沒有涉及任何暴力,稱被告「咁年輕留案底已經受相當大教訓」,故接納感化官建議,兩項控罪各判12個月感化,同期執行。

被告譚竣禧(黑衫)。

被告譚竣禧(黑衫)。

17歲被告譚竣禧被控於去年11月11日在沙田獅子山隧道公路近燈柱DE1118,與30多名不知名者陳列鐵欄、雪糕筒及磚塊,所佔範圍約24平方米。他亦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一支士巴拿,意圖將其用作非法用途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