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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塘餐廳負責人涉賣香港眾志違規口罩被捕 黃之鋒:難理解拘捕原因

政事

觀塘餐廳負責人涉賣香港眾志違規口罩被捕  黃之鋒:難理解拘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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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塘餐廳負責人涉賣香港眾志違規口罩被捕 黃之鋒:難理解拘捕原因

2020年09月05日 17:27 最後更新:17:36

海關指負責人涉嫌違反《商品説明條例》

海關昨日派員到觀塘一間出售前香港眾志提供涉嫌違規標榜「NOT MADE IN CHINA」口罩的餐廳執法,並拘捕該餐廳一名31歲女負責人,涉嫌違反《商品説明條例》。

涉嫌擺賣前香港眾志一款違規口罩,海關拘捕餐廳負責人。政府新聞處圖片

涉嫌擺賣前香港眾志一款違規口罩,海關拘捕餐廳負責人。政府新聞處圖片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回應事件時表示,已解散的香港眾志在5月初收到海關查詢時,已通知所有分銷點停止發售相關口罩。他又指,當時海關人員向被捕人士表明,相關拘捕行動只會延伸到提供及生產口罩的一方。

他表示,在口罩停售4個月後,實在難以理解為何海關會突發上門進行拘捕,尤其是被捕人士作為一名餐廳侍應,根本與口罩供應完全無關。他續指,海關在多個月來,一直聲稱產品「Not Made in China」不符事實,惟從未提供相關證據或調查結果,並指「相信海關進行是次拘捕和搜查唯一原因,就是收到政權命令執行政治任務」。

黃之鋒指,在口罩停售4個月後,難以理解為何海關會突發上門拘捕。資料圖片

黃之鋒指,在口罩停售4個月後,難以理解為何海關會突發上門拘捕。資料圖片

被海關上門調查的餐廳是位於觀塘的「The Artlab by Favilla」。海關昨日表示,有網上商戶透過餐廳食肆供應一款附有「NOT MADE IN CHINA」及「ASTM Level 1」等標示的外科口罩,懷疑附有虛假產地及效能聲稱。

海關今年5月已先後拘捕24歲的前香港眾志常委梁延豐及前副主席鄭家朗,案件仍在調查中。而涉事餐廳昨晚8時許則在社交媒體發文指,「同事已平安回家,多謝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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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公開警員資料判囚3個月 法官:本案屬警察起底案中最嚴重之列

2023年05月25日 12:56 最後更新:12:57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2020年8月中在facebook 發帖公開西灣河開槍警員及其家人個人資料及相片,違反法庭禁制令及匿名令。黃之鋒早前承認藐視法庭罪,法官高浩文判其入獄3個月,法官高浩文25日早於高等法院公布書面理由提到律政司事隔21個月之後才提控,情況不理想。法官高浩文另指黃之鋒屬公眾人物具重大影響力,本案屬警察起底案中最嚴重之列,故判囚3個月,另須付5萬元訟費。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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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詞指,黃之鋒2020年8月14日在facebook 發布涉案帖文,律政司卻在21個月之後,去年5月才提控,令黃之鋒無法盡早認罪,律政司亦須解釋何故延誤,於法庭而言情況並不理想。判詞提到早於2020年8月17日警方已完成大部份調查工作,惟不解何以需要多20個月,才能於去年5月向涉案開槍警員索取證供,認為律政司就此解釋難以令人信服。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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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詞強調遵從法庭命令為法治基礎,所有人無論抱持任何政見或情感亦必須遵守,本案中黃之鋒屬公眾人物,涉案起底帖文以公開信形式撰寫予另一公眾人物,內附起底網站連結,黃之鋒具重大影響力,使傷害更大,更需警惕公開資訊的固有危害。即使黃之鋒無意引發連登論壇中含性暴力的留言討論,惟法庭須為其莽撞行為判刑處罰。判詞直言案發時黃之鋒發文必有所圖,如認為帖文在當時社會氣氛不會引發或挑起不當留言實在極度天真,帖文只會更可能令局勢升溫而非降溫,就算迅速刪除帖文,但也已造成傷害。判詞指黃之鋒犯案未想及後果並非重要求情理由,因為網民可輕易隨意在社交媒體上發文,事前從未細想後果,然而發文影響卻廣泛且持久,造成時下社交媒體的常見問題。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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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詞續指起底活動透過網絡本質及社交媒體協助,將私人資料公諸於世,鼓勵他人一如本案去干預騷擾事主,造成漣漪效應。判詞提到黃之鋒就藐視法庭致歉,一早表明會承認刑責,其心態亦早已改變,明白到犯案做法不當,然而考慮到黃之鋒社會地位以及氣氛,本案屬警察起底案中最嚴重之列,另顧及到案件延誤等求情因素,認為恰當刑期為判囚3個月,另須付5萬元訟費。

案中被告黃之鋒。

案中被告黃之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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