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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換店擴外幣差價減風險 疫下生意大跌九成旺角鋪倒閉三成

社會事

找換店擴外幣差價減風險 疫下生意大跌九成旺角鋪倒閉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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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換店擴外幣差價減風險 疫下生意大跌九成旺角鋪倒閉三成

2020年09月06日 08:37 最後更新:11:43

甚至有找換店的匯率低過銀行。

疫情持續大半年,本港旅遊業停頓,市民外遊大減,旅客到訪亦極少,外幣找換店生意大跌九成,更出現結業潮。有業界指旺角區的兌換店較去年同期大減三成。至於繼續經營的找換店亦改變經營模式,過往以匯率高於銀行來吸引客源,然而近月找換店的外幣賣出價「拾級而下」,貼近銀行賣價,甚至有找換店的匯率低過銀行,有別於以往高銀行少少水位的做法。而且近月不少找換店都擴闊買賣差價,以千元人民幣兌港元為例,部分找換店的賣出及買入差價高達四十六元,高於銀行買賣差價。有找換店店主解釋,現時港人出國量大減,外幣「有入無出」,由於匯率波動,故需要擴寬差價以減低持貨風險。

受疫情持續影響,旅遊業停頓,外遊大減旅客極少,外幣找換店生意大跌。

受疫情持續影響,旅遊業停頓,外遊大減旅客極少,外幣找換店生意大跌。

旅遊業同找換店息息相關,出境及入境旅遊大跌,找換店生意亦大受打擊。綜合業界數據顯示,找換店生意整體大跌九成半。金融界立法會議員陳振英表示,找換店主要有兩類收入來源,包括即場兌換外幣的客戶,以及將資金匯出國外的商務客源。惟現時疫情下,不但進出香港的旅客數量大減,連中港兩地的生意往來亦大跌,直接衝擊找換店的兩大收入來源。

兩大收入來源受衝擊

因應現時市場情況,找換店的經營模式亦出現變化,過往市民於找換店兌換外幣,匯率普遍高於銀行,以稍高水位吸客。但比較市場上多家找換店的匯率,發現普遍已擴闊外幣買賣差價,當中以人民幣更為明顯。記者上周四以市民身分向多家找換店查詢,每千港元兌人民幣的買入價及賣出價,發現部分找換店的買賣差價超過三十元,最高更多達四十六元;反觀銀行的人民幣兌換差價,普遍維持在十至二十元水平,差價相對較低。

據悉,找換店普遍向買入外幣的價錢「開刀」,部分需要九百一十至九百二十元人民幣才能兌換一千港元,惟銀行兌換同等數量的港元,普遍約八百九十元即可,而且近月找換店的差價擴闊,由此可見銀行的匯率較部分找換店更吸引。而市民出外兌換外幣,不少找換店調低賣出價,價錢已逼近銀行,每千港元在個別找換店兌換到八百七十四元人民幣,而銀行就兌到八百七十五元,兩者價錢相當接近,即找換店更少銀行一元,顯示如今找換店亦未必抵過銀行。

兌換外幣未必抵過銀行

對於找換店差價擴闊,發達鳥找換店店主王偉霖解釋,由於現時港人未能外遊,不時將積存在家的外幣兌換成港元,惟同時沒有人將外幣換走,以至外幣往往「有入無出」,由於短期內仍未能恢復旅遊,為免持貨太多及利率波動,找換店惟有擴闊買賣差價以減低風險,將「水位」加大以增加利潤。不過他指,每日兌換交易宗數不多,就算已調整差價,每宗可賺取的額外利潤相當少,所以普遍為抗衡匯率變動帶來的風險,而非增加交易的利潤。

香港鋪位精英會主席陳志寶稱,過去數年旅客量上升,吸引大量找換店高價租入核心區的一線鋪位,以旺角為例,高峰期曾有四十多家找換店進駐,但過去半年旅客量大減,旺角區僅餘約三十家找換店,較去年同期大減三成。他稱,部分找換店入不敷支,即使租約未到期,寧願將店鋪關閉,白交租金,待租約期滿後,再視乎經濟環境決定去留。

陳志寶稱,現時結業的找換店,普遍在區內一線靚鋪,惟區內二、三線鋪位租金較低,加上較易接觸民生客源,因此亦有部分找換店仍然堅持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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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牌滙款首次判即時入獄成 海關指刑罰反映罪行嚴重性

2023年11月13日 17:55 最後更新:18:20

海關在22年4月「放蛇」偵破一間無牌找換店,案中提供滙款服務被告被判即時入獄。海關指是案是相關罪行判刑最重一次,認為判刑反映罪行嚴重性,提醒市民切勿無牌經營找換店。

海關表示,案件13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刑,負責和「放蛇」海關人員接洽的找換店男職員,因「無牌經營金錢服務罪名」被判入獄7星期零1日,即50日,至於女東主則被判入獄4星期零5日、即33日,緩刑1年。

案件在觀塘裁判法院審理。 資料圖片

案件在觀塘裁判法院審理。 資料圖片

海關金錢服務監理科金錢服務調查課、署理高級督察陳逸傑表示,海關在2022年4月打擊無牌找換店,派出關員在一間找換店喬裝顧客要求匯款2000元人民幣往內地,一名男子向關員回覆匯率及並收取港幣後,向關員發出收據,海關於是拘捕該名男子及找換店女東主。

陳指,兩人在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申請被拒後,仍然經營匯款服務,海關經調查後更發現,女東主曾向一名顧客14次提供匯款往內地服務,故在23年3月以傳票方式,起訴兩名涉案人士1項及15項「無牌經營金錢服務」罪,罪成後在13日判刑。

陳指出,今次案件法庭首次對無牌經營金錢服務的罪行,判處具阻嚇性的即時入獄,而在是案之前,最高刑罰紀錄為僅為監禁2個月、緩刑兩年。海關歡迎法庭裁決,認為判刑反映罪行嚴重性,亦對無牌金錢服務者作出清晰明確警示。

陳逸傑歡迎法庭的判刑。 海關Facebook

陳逸傑歡迎法庭的判刑。 海關Facebook

海關提醒市民,無牌經營金錢服務為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處罰款100萬及入獄兩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在光顧找換店前,可向海關查核找換店的牌照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