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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起底及公布警員親友資料 電訊技術員否認3罪

政事

涉起底及公布警員親友資料 電訊技術員否認3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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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起底及公布警員親友資料 電訊技術員否認3罪

2020年09月07日 15:02 最後更新:15:03

被告反對警誡會面記錄呈堂。

33歲香港電訊有限公司前外勤員陳景僖,涉嫌去年9月初濫用職權在公司電腦查閱一名警員家屬身分,並以「電到飛起」帳戶名稱,在Telegram「老豆搵仔」群組內公開他的資料,直至警員同月底懷疑他在紅磡警署外遊蕩,搜查其手機揭發事件。他否認「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罪」、1項「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罪」及1項遊蕩罪受審,控方指被告警誡下承認一時衝動才披露事主的個人資料。被告反對警誡會面記錄呈堂,指警員曾以威迫利誘手段要求他合作,導致他在沒有律師陪同下錄取了口供。

被告涉嫌於取用任職警員的客戶個人資料。資料圖片

被告涉嫌於取用任職警員的客戶個人資料。資料圖片

被告於2013年起在香港電訊有限公司任職僱員,他不能在未獲授權下查閱,貯存或外洩任何客戶個人資料。事主是香港電訊的客戶,但他去年6月至9月並沒有要求任何顧客服務。

去年9月初,事主任職督察的兒子,其個人資料在Telegram上一個針對警員和家屬的「起底」群組「老豆搵仔」內被公開,包括事主兒子的英文姓名,警員編號和住址等。而被告是訂閱了群組的成員之一。

同月22日,有警員發現被告在紅磡警署對面的俊民苑停車場二樓梯間徘徊,又不時用手機拍攝,警方認為他的舉動會令紅磡警署內的識員擔心自身安全或利益,於是上前截停搜查他。他當時指自己:「行錯咗地方,我唔應該咁做」。他警誡下聲稱當時只是測試電話的攝影功能,誤拍警車相片,他已打算删除該相片。

警方期後在他身上的三部手機發現,他在9月9日曾在「老豆搵仔」群組上「報料」,訊息內公開了事主的電話號碼,中英文姓名和身分證號碼。另在第二部手機內發現紅磡警署的相片。

警方又在被告公司電腦內發現兩個文字檔案,內含香港電訊的客戶資料,而被告工作上毋須接觸有關資料,亦無權查詢或貯存這些資料。兩個檔案中一共非法載有3名公眾人物,以及26名警員或其家屬的個人資料。根據電腦紀錄,被告先後在9月9日兩度在電腦系統搜查事主的個人資料。他警誡下承認經常瀏覽示威相關頻道,當「八卦新聞咁睇」,他又指群組上的資料多數不準確,於是他要澄清準確的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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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公署拘22歲女 涉因感情糾紛網上「起底」前男友個人資訊

2024年04月12日 13:38 最後更新:14:30

私隱專員公署12日在新界區拘捕一名22歲中國籍女子,她涉嫌在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了他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第64(3A)條的規定。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調查顯示,事主與被捕人士曾為男女朋友關係,兩人於2023年12月分手。不久後,有人在一個社交媒體平台的公開群組內發布了一條包含事主個人資料的訊息,並對事主作出負面的評論。事主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中文姓名及照片,以及一張略去部分內容,屬於事主的香港身份證副本,從中可以看到事主的中文姓名、英文姓名、部分香港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性別,以及事主的照片等。

網站截圖

網站截圖

被捕人士獲准保釋,私隱專員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不要因為私人恩怨而將他人「起底」,而身份證載有屬敏感的個人資料,隨意或惡意在未經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或轉載身份證副本,可以構成「起底」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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