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謹申認為有關被捕人不能選擇或見律師是有問題。
12名港人涉嫌偷渡到台灣,期間被廣東省海警截獲,正扣押在深圳鹽田看守所,代表律師指其因無「公證書」證明受委託,而未能與被捕人會面。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指出,被捕人有選擇及見律師的權利,希望特區政府介入,以保障港人在內地的權益。
涂謹申在一個電台節目中表示,除涉敏感及國家安全案件,否則在內地被扣港人都有都有法律指導權利,認為有關被捕人不能選擇或見律師是有問題。他又指,因本港法庭早前已向部分涉嫌潛逃人士發出通緝令,特區政府有責任尋求將有關被捕人移送本港,否則就會被指是使用不光彩的手段,將他們交由內地審訊震懾港人。
涂謹申又表示,有關涉案人並非計劃潛藏內地,或是到內地犯法,較慣常的做法是移交本港,審理原本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