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判詞將稍後頒布。

青年新政前立法會議員梁頌恆2016年因宣誓無效被褫奪議員資格,同年11月涉嫌非法闖入立法會會議廳,審訊後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成判囚4星期。

梁頌恆。 資料圖片

梁頌恆。 資料圖片

梁不服定罪和刑期提出上訴,高院原訟庭法官陳嘉信上周四駁回其上訴,梁今再到陳官席前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陳官經考慮後批准其終審法院上訴許可申請,書面判詞將稍後頒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