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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巡查725間餐飲處所 7負責人涉違防疫規例遭檢控

社會事

食環巡查725間餐飲處所 7負責人涉違防疫規例遭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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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巡查725間餐飲處所 7負責人涉違防疫規例遭檢控

2020年09月11日 20:53 最後更新:21:04

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按《規例》就餐飲業務處所發出的最新指示於今日生效。食環署今日加派人員巡查全港各區食物業處所,由今日(11日)凌晨起至下午3時,食環署共巡查了725間餐飲業務處所,以及向7名處所負責人展開提出檢控的法律程序,主要關乎餐桌之間距離未符合有關規定;餐飲處所内的顧客數目超過通常座位數目的一半或處所內人士未有在飲食以外時間佩戴口罩。

餐飲處所規限再度放寬。 資料圖片

餐飲處所規限再度放寬。 資料圖片

根據《規例》,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和經營者必須嚴格遵從並符合一系列的規定及限制。違反規定及限制者,即屬干犯刑事罪行,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食環署再次提醒食物業經營者及從業員,須嚴格遵從《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規例》)的指示,以減低2019冠狀病毒病在食肆傳播的風險。食環署加強巡查各區食物業處所,並對違例的食物業處所採取嚴厲執法行動。

署方同時呼籲市民在光顧食肆時,對有關防疫措施作出適切配合。在處所內,除飲食時外須一直佩戴口罩,並時刻保持社交距離,以及盡量避免「搭枱」。此外,也不要在毗連處所的地方飲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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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北區試行錄像蒐證效果理想 擬擴展至其他地區適用

2024年04月18日 21:42 最後更新:23:40

食物環境衞生署表示,為提高蒐集證據的效率,並減低行動對途人和執法人員構成的安全風險,在北區試行以錄像蒐證為主導的新執法策略,以有效打擊無牌熟食小販活動。由於試行效果理想,署方會考慮在其他地區應用新執法策略。

政府新聞處圖片

政府新聞處圖片

食環署昨晚在上水彩園路近寶石湖邨服務設施大樓一帶採取先導執法行動,以錄像設備蒐集證據為主導,記錄無牌熟食小販的違法行為和資料作為證據一部分,打擊懷疑有組織性的無牌熟食小販活動。自去年至今,該地點共錄得19宗無牌販賣投訴。署方行動中拘捕4人,就涉嫌在公眾地方無牌販賣、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以及未領有有效牌照而烹煮或加熱食物作販賣用途展開檢控程序,並檢取4架熟食手推車和其他相關工具,以及即時銷毀約20公斤相關食物。

政府新聞處圖片

政府新聞處圖片

發言人表示,即使小販離開販賣現場,執法人員仍可根據錄像證據作出拘捕行動,不但可避免在販賣現場發生衝突或混亂場面,亦可減低對途人和執法人員構成的風險,提升打擊無牌熟食小販活動的執法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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