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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3食客共膳2確診 萬發海鮮菜館否認違限聚令

社會事

疑3食客共膳2確診 萬發海鮮菜館否認違限聚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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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3食客共膳2確診 萬發海鮮菜館否認違限聚令

2020年09月13日 21:44 最後更新:22:22

萬發海鮮強調有遵守防疫措施,當日並未安排多於2名客人同枱用膳。

本港今日新增19宗確診個案,其中一名患者本月曾與另一名確診患者,以及另一名友人一同在深水埗福華街55號萬發海鮮菜館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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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確診者曾與一名友人到萬發海鮮菜館用餐。

萬發海鮮強調有遵守防疫措施,當日並未安排多於2名客人同枱用膳。

兩名確診者曾與一名友人到萬發海鮮菜館用餐。

一名52歲男子(個案編號4946),居住屯門山景邨景榮樓,其發病日期為本月9日。他在北區負責派遞工作,為自僱人士,為透過普及社區檢測計劃新增的個案,於本月10日在大埔體育館參與檢測計劃。患者於9月6日曾與另一名患者(個案編號:4938),以及一名友人一同在萬發海鮮菜館用餐。該名男子與4938患者先後確診,而另一名同行友人則已被送往檢疫中心。翻查資料,個案編號4938的患者為45歲女子,居住黃大仙樂富邨樂民樓,其發病日期為本月8日。

兩名確診者曾與一名友人到萬發海鮮菜館用餐。

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下午指,4938的患者當時無講曾與其他人用餐,並指中心靠患者的記憶找出其密切接觸者,但指病人忘記自己的行蹤行亦屬正常情況,但希望患者可透過照片等想起行蹤。

員工文小姐

員工文小姐

兩名確診者曾與一名友人到萬發海鮮菜館用餐。

兩名確診者曾與一名友人到萬發海鮮菜館用餐。

兩名確診者曾與一名友人到萬發海鮮菜館用餐。

兩名確診者曾與一名友人到萬發海鮮菜館用餐。

一名52歲男子(個案編號4946),居住屯門山景邨景榮樓,其發病日期為本月9日。他在北區負責派遞工作,為自僱人士,為透過普及社區檢測計劃新增的個案,於本月10日在大埔體育館參與檢測計劃。患者於9月6日曾與另一名患者(個案編號:4938),以及一名友人一同在萬發海鮮菜館用餐。該名男子與4938患者先後確診,而另一名同行友人則已被送往檢疫中心。翻查資料,個案編號4938的患者為45歲女子,居住黃大仙樂富邨樂民樓,其發病日期為本月8日。

兩名確診者曾與一名友人到萬發海鮮菜館用餐。

兩名確診者曾與一名友人到萬發海鮮菜館用餐。

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下午指,4938的患者當時無講曾與其他人用餐,並指中心靠患者的記憶找出其密切接觸者,但指病人忘記自己的行蹤行亦屬正常情況,但希望患者可透過照片等想起行蹤。

兩名確診者曾與一名友人到萬發海鮮菜館用餐。

兩名確診者曾與一名友人到萬發海鮮菜館用餐。

員工文小姐

員工文小姐

兩名確診者曾與一名友人到萬發海鮮菜館用餐。

兩名確診者曾與一名友人到萬發海鮮菜館用餐。

萬發海鮮菜館下午仍然繼續營業,亦未有在店內張貼有顧客確診的告示,而今晚仍會如常營業。在事發當日,2人同枱用膳的措施亦未放寬。被問到涉事3人是否違規時,涉事菜館的員工文小姐在受訪時則指,不清楚當時的情況,但強調餐廳有遵守防疫措施,並重申「當日無3個人同枱食飯」,亦沒有安排多於2名客人同枱用膳。她又指,餐廳今日接到衞生署通知,老闆亦已安排清潔公司於明日到餐廳進行全面消毒,並直言對於生意將有很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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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院指限聚令已失效詮釋無意義 拒批李卓人等人上訴許可

2023年09月07日 16:34 最後更新:16:34

李卓人、郭永健、何偉航及麥德正被裁定違反限聚令,參與受禁羣組聚集罪成,本周一申請終極上訴許可被拒。

工黨李卓人等人2020年五一勞動節以四人一組遊行到政總外請願,被裁定違反限聚令,參與受禁羣組聚集罪成,判囚14天,緩刑一年半,包括李卓人、郭永健、何偉航及麥德正共四人,本周一申請終極上訴許可被拒。

李卓人。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李卓人。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終審法院9月7日頒布書面理由,指出限聚令在2023年3月31日起失效,已成為「一紙空文」,詮釋規例已完全沒有意義,亦不涉重大廣泛的重要性,日後有其他疫情出現亦未必會頒布同樣的緊急規例,認為終院沒有必要就該規例作詮釋。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本案由常任法官李義、林文瀚及非常任法官鄧國楨處理,判詞指,即使工黨一方堅持日後如有類似疫情出現,當局或會實施類同的規例去禁止聚集,故認為案件爭議點具重大廣泛的重要性,特別要求法庭考慮SARS至新冠肺炎爆發相隔不足20年,希望終院批出上訴許可。但終院表示希望不會在短時間內出現其他流行病,但即使有新一輪疫情出現,亦無證據基礎假設當局會頒布同樣的緊急規例,遑論會選用類似措辭及詮釋。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終院認為預防及控制疾病的措施,會根據該流行病的性質、傳染方式和其他考慮因素而定,當年SARS爆發與新冠肺炎的性質亦迥然不同,所採取的公共衞生措施也判若天淵,涉案的緊急規例並非成文法,是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疫情的緊急情況及最新發展而訂立的公共衛生規例,有效期短暫並經常作出修訂,涉案規例在本案正審前更已修訂八次,故終院不會就該規例作詮釋,拒絕四人的上訴許可。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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